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某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海能达Z1p型数字集群对讲机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海能达Z1p型数字集群对讲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TBC-201908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01101844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甲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 150110184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1501101844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09号健翔园小区综合服务楼2层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主要用于在北京市政通网平台实现加密通信功能等应用工作。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姓名 |
陈建军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
姓名 |
李晓聪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姓名 |
王彦庆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北京市邮区中心局 |
专家论证意见: “海能达Z1p型数字集群对讲机采购项目”由于北京公安系统所用的800M数字集群对讲机均在北京市政通网平台上运行,只有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Z1p型数字集群对讲机,能够满足采购人在该平台上实现加密通信功能,在该平台上运行的该产品具有唯一性,只能从该公司或其授权的经销商进行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只能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合志远翔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75号4号楼4层4201室
五、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 7 月1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9年7月17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