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山县人民医院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就兴山县人民医院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ZCB[2023]05-02F(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2020年以来参加市档案培训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以来(询价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档案整理业绩案例证明材料至少2份(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被服务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达到省一级或以上等级的证明材料(如档案局文件确认的等级名单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不再增加其他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本项目无预付款,凭档案部门下达县医院档案(2020年-2022年)省一级复查通过文件,30天内支付成交金额的50%,余下50%经相关部门对兴山县古夫镇卫生院档案整理服务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1.交付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整个项目完成,合同生效后即开始服务,2023年8月1日之前完成县医院档案(2020年-2022年)省一级复查的相关工作任务;2023年12月1日之前完成古夫卫生院档案整理。
2.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档案室。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1-7)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6日10时00分起至2023年6月29日10时00分止,(询价文件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节假日除外)。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 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招标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成交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承诺,对项目质量负责,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应以国家相关规范执行,其中,档案整理需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归档立卷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的按照行业规定或者行业习惯执行;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的标准要求最终以档案验收部门要求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方有权对该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4.以上档案整理服务工作量以现场实际查勘为准,现场查勘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5.整理过程中的档案资料上架、下架由成交供应商完成;整理过程中所需的档案用品、门诊楼档案资料搬运至传染病三楼档案室的劳务费由采购方承担。
6.此次采购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35000.00元。
招标人: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系人:贾代琴
电话: 0717-2519198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6月 26日
我单位拟就兴山县人民医院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ZCB[2023]05-02F(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人民医院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2020年以来参加市档案培训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以来(询价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档案整理业绩案例证明材料至少2份(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被服务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达到省一级或以上等级的证明材料(如档案局文件确认的等级名单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工作内容 | 档案年度 | 备注 |
文书档案整理 | 1976-2021(共45年) | 古夫卫生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文书保管期限为永久、30年数字化扫描 | 1976-2021(共45年) | 古夫卫生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数字化扫描挂接至系统(涉密、涉敏不挂接) | 1976-2021(共45年) | 古夫卫生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会计档案(凭证、账簿、报表、其他) | 1990年-2021年 | 古夫卫生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实物档案(奖品、印章) | 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 古夫卫生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声像档案 | 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 古夫卫生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电子档案(目录、扫描备份) | 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 古夫卫生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全宗卷按新办法整理 | / | 古夫卫生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对照“湖北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发【2022】6号文件企事业单位考评标准)”条款查漏补缺、规范整改档案,确保县医院档案(2020年-2022年)省一级复查通过 | 2020至2022年 | 县医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2022年文书整理 | 2022年 | 县医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按规范盖2021年文书档号章 | 2021年 | 县医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文书保管期限为永久、30年数字化扫描 | 2021年-2022年 | 县医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数字化扫描挂接至系统(涉密、涉敏不挂接) | 2020年-2022年 | 县医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数码照片挂接系统 | 2020年-2022年 | 县医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全宗卷按最新办法整理(全宗介绍、大事记、机构沿革、效果实例编写等) | 八大门类 | 县医院,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
其他零星整理 | 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 | |
注:实际工作量,以现场查勘为准(成交供应商需联系采购方自行前往工作地点进行查勘,查勘相关费用自理)。 |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不再增加其他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本项目无预付款,凭档案部门下达县医院档案(2020年-2022年)省一级复查通过文件,30天内支付成交金额的50%,余下50%经相关部门对兴山县古夫镇卫生院档案整理服务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1.交付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整个项目完成,合同生效后即开始服务,2023年8月1日之前完成县医院档案(2020年-2022年)省一级复查的相关工作任务;2023年12月1日之前完成古夫卫生院档案整理。
2.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档案室。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1-7)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6日10时00分起至2023年6月29日10时00分止,(询价文件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节假日除外)。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 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招标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成交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承诺,对项目质量负责,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应以国家相关规范执行,其中,档案整理需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归档立卷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的按照行业规定或者行业习惯执行;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的标准要求最终以档案验收部门要求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方有权对该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4.以上档案整理服务工作量以现场实际查勘为准,现场查勘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5.整理过程中的档案资料上架、下架由成交供应商完成;整理过程中所需的档案用品、门诊楼档案资料搬运至传染病三楼档案室的劳务费由采购方承担。
6.此次采购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35000.00元。
招标人: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系人:贾代琴
电话: 0717-2519198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6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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