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动自卸三轮车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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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田东县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田东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23日 16:31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9月12日 | 成交日期 | 2019年09月24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莉、黄绍睿、陆将 | ||
总成交金额 | ¥18.55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班明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97764870 | ||
采购单位 | 田东县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田东县平马镇庆平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陆将 139776032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筑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百色市向阳路七号阳光新城写字楼B栋112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班明生13197764870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rar |
广西筑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田东县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电动自卸三轮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SZC2019-X1-04016-GXZW)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SZC2019-X1-04016-GXZW
项目名称:电动自卸三轮车采购
项目联系人:班明生
联系方式:1319776487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田东县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田东县平马镇庆平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陆将 13977603232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筑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向阳路七号阳光新城写字楼B栋112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班明生13197764870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BSZC2019-X1-04016-GXZW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9月12日
成交日期:2019年09月24日
总成交金额:18.5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候选人地址:田阳县头塘镇新山工业园内
成交金额为:壹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185500.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78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莉、黄绍睿、陆将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筑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动自卸三轮车采购成交公告
广西筑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田东县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二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等有关规定,进行询价采购,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并发布询价公告,于2019年9月20日就电动自卸三轮车采购 询价报价,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报价,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电动自卸三轮车采购
项目编号:BSZC2019-X1-04016-GXZW
二、项目的简要说明:电动自卸三轮车采购25台。
三、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9年9月1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公告。
四、成交公告日期:2019年9月24日
五、评审(谈判)时间:2019年9月20日
评审(谈判)地点:百色市向阳路七号阳光新城写字楼B栋1123号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陈莉、黄绍睿、陆将(业主评委)
六、成交结果:
成交候选人:广西田阳县百盛农机有限公司
成交候选人地址:田阳县头塘镇新山工业园内
成交金额为:壹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185500.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
七、事项联系人:
1.采购人名称:田东县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田东县平马镇庆平路
联系人及电话: 陆将1397760323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筑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向阳路阳光新城B栋1123号
项目联系人:班明生 联系电话:13197764870
3.监督部门: 田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76-5227597。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
受托代理机构广西筑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筑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电动自卸三轮车采购25台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