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杏林镇杏林村年出栏10000头生猪育肥场扩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3.59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tz-2023-ff0211
预算金额103.59万元
招标公司扶风县杏林镇杏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刘拉彦
招标代理机构宝鸡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权敏0917-5227615
中标公司陕西公输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3.5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 年杏林镇杏林村年出栏10000 头生猪育肥场扩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BJTZ-2023-FF0211)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3月1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023年杏林镇杏林村年出栏10000 头生猪育肥场扩建项目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公输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3.596963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顺科昌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3.723614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4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宝鸡鑫盛旭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3.801229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公输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顺科昌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宝鸡鑫盛旭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公输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顺科昌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宝鸡鑫盛旭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公输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顺科昌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
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宝鸡鑫盛旭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
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标段(包)<002>2023 年杏林镇杏林村年出栏10000 头生猪育肥场扩建项目二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宝鸡岩石土地整理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51.566011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泰龙聚辉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51.601497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顺和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1.641933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宝鸡岩石土地整理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泰龙聚辉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顺和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宝鸡岩石土地整理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泰龙聚辉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顺和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宝鸡岩石土地整理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泰龙聚辉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为第
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顺和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标段(包)<003>2023年杏林镇杏林村年出栏10000 头生猪育肥场扩建项目三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景岚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1.568762 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天润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1.596621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凯明新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51.620422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天;
中标候选人(陕西泰达安秦实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为第
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所提异议的内容:(三)
相关请求及主张:(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
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白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风县杏林镇杏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扶风县
联系人:刘拉彦
电 话:187917578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宝鸡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扶风县新区自来水公司二楼
联系人: 权敏
电 话: 0917-5227615
电子邮件: 45326063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X):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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