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含煤污水处理、含油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J-SBZB(2024)-005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各单位参加含煤污水处理、含油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
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1个5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7万吨级设计和施工)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使用岸线248m,设计年通过能力为558万吨/年,设计年吞吐量为532万吨,主要货种为煤炭。陆域纵深约为544m,自东向西依次布置有码头前方作业带、散货堆场及生产辅助区,总面积约为13.51万㎡,建设两座98m跨度干煤棚堆场和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含税总价 |
备 注 |
1 |
含煤污水处理设备 |
套 |
1 |
|
|
|
|
单价包含采购范围中所有的项目的费用 |
2 |
含油污水处理设备 |
套 |
1 |
|
|
|
|
单价包含采购范围中所有的项目的费用 |
|
总价(大写) |
|
|
|
注:
1.价款中已经包括机械设备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预埋件等、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机械设备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具备关于污水处理设备等方面加工、销售的经营范围的单位。
3、具有关于污水处理设备等相关方面销售的范围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3年以上同等处理同类废水运行业绩
5、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6、投标人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近三年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资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资料。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钦州港金谷港区
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4年 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