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2021a035
预算金额770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建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华素珠0578-82857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5/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SC2021A035

一、招标条件:

遂昌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遂昌县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康鑫)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工程代码:赋码2103-331123-04-01-175065,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策鼎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遂昌县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康鑫)位于遂昌县云峰街道工业园区(毛田区块),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租赁企业厂房屋顶面积约10395平方米(其中1#厂房屋顶面积约4852平方米、2#厂房屋顶面积约5543平方米),采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拟设计总装机容量不少于1271.16kW,采用“自发自用、 余电上网” 运营模式,直接就近并网的方式。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并网调试、检验、试运行、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服务、培训、运维服务等。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2、工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4、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各阶段调试、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5、工程移交;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7、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8、人员培训、10年运维管理;9、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注:EPC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涉及项目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四、项目总工期(包括设计施工):120日历天

五、项目投标最高限价:770万元(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维等一切费用)。

六、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营业执照具有新能源或太阳能光伏有关的维修经营范围。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2、信誉要求:

(1)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2)投标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投标。

3、拟派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包括注册建筑师贰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贰级、注册建造师贰级等);

②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不允许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5、承包人需负责政策处理相关问题,合同签订1个月内如处理不成,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传真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内容应包括异议的请求及主张、相关规定和证明材料、异议人及联系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八、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0日9时30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上发布。

十一、其它

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下项目保证金退还联系单”。下载方式: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遂昌)——下载园地—— 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填写联系单时,应按保证金缴纳情况在“投标单位填写区域”内填写,所填写的内容应详实。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76号13楼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70号

联系人:戴建武 联系人: 华素珠、蓝小芳

电 话: 13857042180 电 话:0578-8285797、15988070364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4月14日

备案单位: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
发布稿〔招标文件〕遂昌县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康鑫)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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