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松阴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2023年度)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SGCEPC2022-014
松阳县松阴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2023年度)(项目名称)经松发改初设〔2022〕315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30.85km²,改善江河、湖库的水质,减少下游河道、水库淤积,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使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恢复。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5701.3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松阳县,计划于2024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松阳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松阳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实施的主要措施包括:封育治理、护岸工程、生态堰坝工程及村庄生态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松阳县水土流失治理体系布局,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0.85km²,区域内现有植被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林草植被覆盖率有所提高,项目区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封育治理、护岸、生态堰坝、村庄生态提升工程等。本项目共计实施封育治理 3085.74hm²(包括封育标识牌 191 块,流域宣传碑 12 块);新建护岸 12212m,新建护脚 350m,生态堰坝 10 座,村庄生态提升工程 0.0575hm²。
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701.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5655.15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工程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等;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等;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④生产准备。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等;⑤工程验收。包括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⑥工程移交;⑦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⑧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包括档案整理)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4687.6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部分:17.93万元,工程部分:4669.67万元(含预留金148.43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建联合体投标除外);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单独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范围内概算建安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水利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工作【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①和②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特性及投资的,同时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文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的:①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③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④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⑤具有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2.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其它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完(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三)其他
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且人数不少于1人;(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
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5.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综合管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7.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8.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允许相互兼任;
1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公开期限内限制投标的水利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列入公开期限内的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
12.本项目的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若为省外企业,则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进浙备案证明》;
14.投标人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的人员最低要求;
15.本项目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详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2022年10月26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http://lssggzy.lishui.gov.cn/sy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市政广场东首))。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松阳)http://lssggzy.lishui.gov.cn/syweb/上发布。
六、其他内容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时只允许投标人派一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参加(请准备好绿色健康码、佩戴口罩)。投标单位开标现场提交好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用钉钉扫码加入开标群,如投标单位少于30家,则开标方式采用现场开标;如投标单位大于30家,则开标方式采用钉钉直播开标(请各投标人提前注册好钉钉)。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阳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松阳县长虹中路2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906787369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松阳县长松东路29号(建材市场2幢230-231)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578-8812119、15990841765 |
招标人:松阳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备案单位:松阳县水利局(公章)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