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巴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镇巴县泾洋镇周家营经济适用房1幢3单元401号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30.09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

网络拍卖公告

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6日10时至20228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镇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6/01,户名:镇巴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所有权为罗奇寿名下位于镇巴县泾洋镇周家营经济适用房13单元401号不动产一套(该套房屋住宅面积99.42平米,库房建筑面积15.81平米,房产证号为镇房泾字01757,(评估价30.09万元),起拍价为:270810元,保证金:2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镇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镇巴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始拍卖前三天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9月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镇巴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镇巴县支行,账号:62284029170281866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0916-6719993

法院监督电话:0916-671337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网址:http://sxzbxfy.chinacourt.org/

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