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造价咨询
金额
6880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hf-x23020
预算金额68800万元
招标公司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招标联系人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商必成0451-588648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编号:HCHF-X23020)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造价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4.82 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挂扩建工程起自国道丹阿公路
K2609+800 处(绥滨县畜牧场虚拟生活区西侧与村道 C787 交叉处),顺接拟建国道丹阿公路 同江松花江公路大桥及引道项目,沿国道丹阿公路旧路及绥滨县境内农村道路进行布线,经 二九零农场一队,于东方村西侧辟新线至新兴村东侧回归旧路,经六里村、陈大村、绥东镇,于绥东镇西侧向南辟新线,经兴安村、望江村,至吉礼村西侧回归旧路,止于国道丹阿公路 K2657+266 处(大同村村道与国道丹阿公路绥滨至名山段绥滨连接线交叉处)。本项目全长 47.466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km/h,路基宽度 12.0m,概算总金额 6.88 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造价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造价咨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 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专业)或交通运输 部甲级造价工程师,并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
3.1.3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7)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 业绩要求:
近 5 年来(2018 年 11 月 1 日至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造价咨询技术服务工作。
注:1、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或采购人证明或咨询成果报告》 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 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所涉及到的项目说明、工程内容、工作内容等相关指标,如供应 商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供应商提供合同(或采购人证明》的信息无法 证实该业绩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或评审得分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公路造价咨询服务类型仅限于公路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 结算或工程决算编制与审核业务。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3 日 09:00 到 2023 年 11 月 7 日 16:00(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4.2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采取线上发售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招标代理公司。凡有意参加本项目 者,请于上述工作时间,供应商须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联系表一份(包括申请标段、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 内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等资料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代理机构 邮箱 hcbyhrb@163.com;购买采购文件联系电话 0451-58864828(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 商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时间内(资料齐全且收到标书款),将以邮件方式向供应 商发送采购文件。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因采购文件晚到所引起的责任。4.3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PDF 扫描版),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 99 号黄河绿园 A 栋 190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 99 号黄河绿园 A 栋 1901
七、其他
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3〕366 号)批准,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3〕296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贴资金、一般债券资金,本 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工程 造价咨询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造价咨询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贴资金、一般债券资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所示。
2.2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3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
2.4 服务范围:包括并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施工监理、第三方试验检测等工作内容的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工作,协助委托人审查承包单位上报的工程变更单价并配合上级部门审 核及配合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2.5 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交通运输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现行相关造价咨询服务要求。2.6 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安全生产零事故。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3 时 30 分,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 99 号黄河绿园 A 栋 1901)开标大厅。供应商应于当日 13 时至 13 时 30 分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至询比地点。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3.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0451-55553989。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13 号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157769424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 469 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 4 栋南门一楼 联 系 人: 商必成
电 话: 0451-58864828
电子邮件: hcbyhr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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