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麾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布日期: 2021-04-30 访问量: |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麾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的丁沟镇麾北村篮球场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丁沟镇麾北村篮球场工程
2、工程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麾北村
3、主要施工内容:麾北村篮球场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15 日历天;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三、工程最高限价: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98047.23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书。
四、合同价款支付
1、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前付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年底前付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年底经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定案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2、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五、结算方式
固定单价结算方式。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4、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6、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月-2021年3月(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七、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具体如下: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核验)。
八、公示、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公示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1日,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9:30~11:3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南苑路金牛湾建材广场东首)。
3、若报名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 元整(并注明丁沟镇麾北村篮球场工程)。
收款单位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卫星分理处(行号105312500074);
银行帐号:32050174776200000159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或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于2021年5月11日 11 时 30 分前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2、资料费:300元。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5月21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1年5 月21日14时30分。
3、开标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南苑路金牛湾建材广场东首)
十三、其他事宜
1、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2、任何原因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中标,资料费不退还。
3、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麾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4、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人民政府网发布。
报名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 0514-8685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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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