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征集甲子塘幼儿园新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幼儿园建设工程勘察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甲子塘幼儿园新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幼儿园建设工程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处东北侧,包含甲子塘幼儿园新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幼儿园。项目用地面积7685平方米(其中,甲子塘幼儿园新园3696平方米、高新技术产业园幼儿园3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228平方米(其中,甲子塘幼儿园新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幼儿园建筑面积均为4614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720幼儿园学位(甲子塘幼儿园新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幼儿园各提供12班/360个幼儿学位)。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按10米方格网测量标高)、氡浓度检测、树木测绘(红线范围内树木以及红线外与地块接壤市政道路行道树的信息测绘)、地下管线探测(含红线内及红线外周边现状道路和规划道路范围内管线探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超前钻(如有)以及从工程开工至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等服务工作。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0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41.048万元
7.结算方式:勘察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的规定计取(其中,超前钻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按照市场价100元/米计)并按下浮率20%进行下浮。结算时须提供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勘察任务书》和成果文件,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最高限价99.8万元,并且不超过概算批复的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机构的审定结果为准。详细计算可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和建设部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司共同编写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使用手册》的解释和案例。其中:勘察工程量以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相关单位审定数量为准,岩土工程勘察费中的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按80%计取,工程勘察的复杂程度应优先按下面附表1的规定选取。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丙级资质。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连续从事工程勘察或岩土施工的工作经历,并取得本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前期策划部。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和工
联系电话:0755-88215260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处东北侧,包含甲子塘幼儿园新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幼儿园。项目用地面积7685平方米(其中,甲子塘幼儿园新园3696平方米、高新技术产业园幼儿园3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228平方米(其中,甲子塘幼儿园新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幼儿园建筑面积均为4614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720幼儿园学位(甲子塘幼儿园新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幼儿园各提供12班/360个幼儿学位)。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按10米方格网测量标高)、氡浓度检测、树木测绘(红线范围内树木以及红线外与地块接壤市政道路行道树的信息测绘)、地下管线探测(含红线内及红线外周边现状道路和规划道路范围内管线探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超前钻(如有)以及从工程开工至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等服务工作。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0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41.048万元
7.结算方式:勘察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的规定计取(其中,超前钻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按照市场价100元/米计)并按下浮率20%进行下浮。结算时须提供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勘察任务书》和成果文件,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最高限价99.8万元,并且不超过概算批复的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机构的审定结果为准。详细计算可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和建设部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司共同编写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使用手册》的解释和案例。其中:勘察工程量以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相关单位审定数量为准,岩土工程勘察费中的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按80%计取,工程勘察的复杂程度应优先按下面附表1的规定选取。
章节号 | 项目 | 复杂程度 |
2.2 | 地面测量 | 简单 |
2.4 | 地下管线测量 | 简单 |
2.6 | 其他测量 | 简单 |
3.2 | 工程地质测绘 | 简单 |
3.1 | 岩土工程勘察 | 丙级 |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丙级资质。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连续从事工程勘察或岩土施工的工作经历,并取得本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前期策划部。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和工
联系电话:0755-8821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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