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滨江公园段江岸抛石防护和2024年度市管河道防汛及畅流活水抢险应急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320601031800002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史燔冰0513-89087329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娟1396294349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2024年度滨江公园段江岸抛石防护和2024年度市管河道防汛及畅流活水抢险应急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S3206010318000028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滨江公园段江岸抛石防护和2024年度市管河道防汛及畅流活水抢险应急工程 | ||||||||||||||||||||||||||||||||||||||||||||||||||||
标段编号 | S3206010318000028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4年度滨江公园段江岸抛石防护和2024年度市管河道防汛及畅流活水抢险应急工程勘察设计 | ||||||||||||||||||||||||||||||||||||||||||||||||||||
2024年度滨江公园段江岸抛石防护和2024年度市管河道防汛及畅流活水抢险应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 2024年度滨江公园段江岸抛石防护和2024年度市管河道防汛及畅流活水抢险应急工程 已由 南通市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址:南通市。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2.1 2024年度滨江公园段江岸抛石防护工程:对该段堤岸进行抛石加固,根据水下地形测量成果决定抛石范围、方量和投资,总投资约1000万元。2.2.2 2024年度市管河道防汛及畅流活水抢险应急工程:维修加固、河道抢险、河道清障及畅流活水应急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2.3 勘察设计费:约人民币70万元。2.4 最高投标限价(固定费率):3.50%。2.5 招标范围:2024年度滨江公园段江岸抛石防护和2024年度市管河道防汛及畅流活水抢险应急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勘察、设计等,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施工需要的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审批修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后修改、施工过程服务与配合);各类专项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和配合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其余详见设计任务书。2.6 时间要求:设计服务期限要求: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勘察设计服务周期:30日历天(具体按招标人提出的要求进行分期勘察设计),其中:①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5天内根据招标人意见完成对项目建议书的编制;② 中标人在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后10个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完善、调整等,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包含勘察报告、设计概算、图纸等);③ 初步设计审查后5天内提供修改完善的初步设计成果,并经专家组长审查同意;④ 专家组长审查同意后10天内提供满足招标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上述时间为最长实施时间,具体以招标人通知的要求为准。2.7 质量标准:合格。项目建议书编制应当符合行政审批局的相关要求并获批复文件;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应满足国家规定的勘察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同时满足相应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查批准,并须按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符合现行《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规定、江苏省及南通市相关预算要求。此外,中标单位负责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报告、图纸、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有关技术资料各12份(包括电子版)。中标单位按照约定对整个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报告成果负责。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①水利行业(同时具备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为2家,其中: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为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勘察单位。3.2 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设计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或闸站)或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或闸站)的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未被接管或冻结。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设计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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