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和数字化企业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丹正采标(2023)第14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丹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招标联系人夏磊
招标代理机构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钇豪0511-8657833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和数字化企业平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具体详见其他补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丹正采标(2023)第14号
项目名称: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和数字化企业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搭建互联网+检测监管大数据协同管理平台(QIP),该平台是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经营管理模式,基于现有的IES系统作为业务主线和数据来源,借助互联网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丹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业务审批、流程管理、企业管理等业务统一门户入口,实行统一权限管理,帮助中心实现“业务数字化检测,管理平台化服务,检测全过程监管”的数字化发展目标。平台汇聚和整合各个业务应用的数据,融合第三方信息化系统于一身,企业的人、机、料、法、环、测、客户、财务等全要素、全流程、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域协同和全要素贯通”,内部岗位、流程、制度的全面协同,对外与监管系统数据深度融合,高效服务,实现质量检测监管服务数字化、协同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平台搭建周期一年,维保服务一年,后续维保服务费另行签订维保协议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2.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2.3 采购文件中提到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
2.4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须同时提交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虚假声明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服务的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具体详见其他补充)
方式:邮箱获取(具体详见其他补充)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环路5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邮箱:346774179@qq.com,将以下相关资料发至邮箱并电话告知。
3.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提供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联系方式。
4.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为500元整(售后不退)。
注:
(1)供应商没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丹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联系方式:夏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方式:胡钇豪0511-86578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钇豪
电 话: 0511-86578332
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和数字化企业平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具体详见其他补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丹正采标(2023)第14号
项目名称: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和数字化企业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搭建互联网+检测监管大数据协同管理平台(QIP),该平台是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经营管理模式,基于现有的IES系统作为业务主线和数据来源,借助互联网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丹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业务审批、流程管理、企业管理等业务统一门户入口,实行统一权限管理,帮助中心实现“业务数字化检测,管理平台化服务,检测全过程监管”的数字化发展目标。平台汇聚和整合各个业务应用的数据,融合第三方信息化系统于一身,企业的人、机、料、法、环、测、客户、财务等全要素、全流程、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域协同和全要素贯通”,内部岗位、流程、制度的全面协同,对外与监管系统数据深度融合,高效服务,实现质量检测监管服务数字化、协同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平台搭建周期一年,维保服务一年,后续维保服务费另行签订维保协议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2.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2.3 采购文件中提到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
2.4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须同时提交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虚假声明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服务的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具体详见其他补充)
方式:邮箱获取(具体详见其他补充)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环路5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邮箱:346774179@qq.com,将以下相关资料发至邮箱并电话告知。
3.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提供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联系方式。
4.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为500元整(售后不退)。
注:
(1)供应商没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丹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联系方式:夏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正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方式:胡钇豪0511-86578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钇豪
电 话: 0511-8657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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