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赣江新区食原医工精提车间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赣新管环评字〔2024〕10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改革措施落地推进环评提质降费增效的通知》(赣环环评〔2022〕1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对赣江新区食原医工精提车间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1-87378752
邮  箱:gjxqhbj@163.com
通讯地址:赣江新区儒乐湖大街399号9栋206室
邮  编:330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项目名称文号附件
1赣江新区食原医工精提车间一期建设项目赣新管环评字〔2024〕10号批复文件.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