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建十一局沪宁、十四局高浪路高压电力隧道、锡宜城际、十五局三公司华东项目群、二十局城通生命健康科技园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26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000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1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十一局沪宁、十四局高浪路高压电力隧道、锡宜城际、十五局三公司华东项目群、二十局城通生命健康科技园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4-55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Ⅸ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工程预付款及计价工程款。

1.2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高浪路高压电力隧道(信成道-运河西路)新建工程GLDS0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业主: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

1.3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大盾构工程有限公司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08工区项目部。业主:无锡锡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4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马镇城镇风貌改造及民生改善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业主:江阴市霞客湾科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资金。

1.5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徐霞客镇姚家宕保障性安居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业主:江阴市徐霞客镇人民政府、 江阴市霞客湾科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资金。

1.6招标人: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生命健康科技园EPC总承包项目部。业主: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工程HSZQ-9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沪宁段正线DK211+585~DK241+050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29.46公里,含通泰扬特大桥(含黄桥高架站)29.46公里。设9#梁场承担标段内857孔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及运输)。工程造价:26亿,总工期:1825日历天。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

2.1.2 工程概况为:本工程位于无锡经开区与新吴区,在高浪路南侧路外绿化内建设220kV电力隧道,隧道全长约7.2km(包含信成道支线及华苑路支线方向2段各约300m单舱电力隧道)。其中信成道支线、华苑路支线以及信成道-瑞景道段采用单舱,全长约4.0km,瑞景道-运河西路段采用双舱,全长约3.2km。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年06月23日

2.1.3 工程概况为:桥隧分界处DK28+330~竺山湖西工作井(含)~竺山湖东工作井(含)~马山站(含)~梅梁湖西工作井(不含)范围内所涉及土建和盾构工程。线路全长11403.851m,含1处车站、2处盾构工作井、3处盾构区间及1处明挖暗埋区间,投入2台泥水盾构机(管片外径Φ13.6m),其中竺山湖西工作井~竺山湖东工作井区间投入1台盾构机,竺山湖东工作井~马山站~梅梁湖西工作井投入1台盾构机。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9年12月30日。

2.1.4工程概况为:马镇城镇风貌改造及民生改善项目为马镇城市更新项目,项目位于徐霞客镇镇区,围绕片区风貌更新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建筑更新工程,包括马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徐霞客公园周边区域更新提升,改造面积约4970平方米;街道综合整治(含建筑立面提升、道路周边绿化及硬质人行道改造等),改造面积约35000平方米;徐霞客故居及仰圣园改造提升;②市政道路及桥梁建设工程,包含新建和改扩建,桥梁最大单跨为30米;③其他工程,包括光艺术、智能化工程等。项目开工日期:2024-09-1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04-01。

2.1.5 工程概况为:姚家宕安置房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5733㎡(68.6亩),总建筑面积约105000㎡,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75000㎡(包含规划要点所需的配套设施)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0000㎡。多层或高层住宅(含1层架空层),附建配套地下车库及地面配套用房,住宅总户数约680户。项目开工日期:2024-09-02,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12-25。

2.1.6 工程概况为:生命健康科技园“第二框”生态绿道及水系整治EPC总承包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启东经济开发区生命健康科技园。建设内容包含市政道路、河道水系、景观绿化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市政道路共7条,桥梁6座,总长约6.3km,其中华石路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设计长度634m,宽度40m; 海科路、罗山路、银冬路、蓝桉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设计长度分别为973m 、664m、645m、610m,道路宽度分别为32m、32m、24m、24m;国科路、上科路为城市支路,道路设计长度分别为1351m、1396m,道路宽度均为16m。河道水系(含智慧化泵闸系统)为新开挖清源河、桃源河两条河道,开挖面积约5.7万m2。景观绿化为清源河、桃源河和市政道路两侧景观绿化,绿地面积约16万m2。配套工程包含雨污水管道、电力管廊、通信管道、交通信控、输配水管、工业污水管等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6月1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11月7日。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GC01-04WJJ、XC、SN01-03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GC01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ii特殊要求: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代理的钢材品牌需满足业主对于主要材料的品牌要求,本项目钢材准入名录如下: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钢集团有限公司(邯郸钢铁,唐山钢铁)、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永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江阴市西城钢铁有限公司。

参投单位必须在业主推荐名录内详见附件2。

GC02-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GC04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业主推荐品牌名录:沙钢、马钢、南钢、扬钢、永钢。

WJJ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中连续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相关报表(三张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粘改剂生产厂商需提供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铁道建筑研究所出具的满足《高速铁路 CRTSⅢ型板式无砟轨道自密实混凝土》(Q/CR596-2017)的生产销售授权书;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注册不满一年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2022年9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iii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iiii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

XC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5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SN01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SN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ii特殊要求:

根据业主招标文件要求水泥为甲控材料,承包人需按发包人《甲控设备、材料管理细则》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SN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水泥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4年10月10日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并及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平台线上缴纳标书费、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单位与投标报名单位不一致,按废标处理。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待开标结束后在铁建云链平台自行下载。

5.3未按规定从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索要纸质招标文件。持付款凭证前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505室领取。

5.4下载招标文件时无需使用CA数字证书,但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时必须使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的“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递交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格式为PDF。

投标文件名称格式为:公司全称+包件号。

7.开标

7.1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为: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线上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各投标人务必安排专人准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按弃标处理,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6日有效。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Ⅸ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黄桥镇

联系人:杨凯

联系方式:18792979394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高浪路高压电力隧道(信成道-运河西路)新建工程GLDS0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清大道111号中铁十四局高浪路电力隧道项目部

联系人:李思腾

联系方式:18191945077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大盾构工程有限公司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08工区项目部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霞光路2号

联系人:刘超军

联系方式:15517083269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马镇城镇风貌改造及民生改善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合同签订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鑫茂悦园旁中铁十五局项目部

联系人:周利国

联系方式:18190399111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徐霞客镇姚家宕保障性安居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合同签订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鑫茂悦园旁中铁十五局项目部(采购人指定工地)

联系人:周利国

联系方式:18190399111

 

招标人: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生命健康科技园EPC总承包项目部

合同签订单位: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生命健康科技园EPC总承包项目部

地址:江苏省启东市金科路899号生命健康科技园2号楼

联系人:郑涛

联系方式:17792274929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5楼505室

人:赵经理

   话:18801588815

 

退保开票联系人:何智

联系方式: 13776696761                                 发布日期:202410月10日

                                     

(招标组织单位仅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解答,若铁建云链平台操作问题,请优先查看“小鹿课堂”,仍未找到解决方案,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296-888)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外加剂

WJJ

123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Ⅸ标项目经理部

1000

3

2

水泥

SN01

60247.1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高浪路高压电力隧道(信成道-运河西路)新建工程GLDS0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000

3

3

型材

XC

1544

中铁十四局集团大盾构工程有限公司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08工区项目部

500

1

4

钢材

GC01

30646

1500

4

5

水泥

SN02

58493

1000

3

6

水泥

SN03

36500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马镇城镇风貌改造及民生改善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800

2

7

钢材

GC02

4170

500

1

8

钢材

GC03

7531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徐霞客镇姚家宕保障性安居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500

1

9

钢材

GC04

1343.86

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生命健康科技园EPC总承包项目部

500

1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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