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cj2020-y-c-008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全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路丽丽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5/14
公告正文

受苏州工业园区培训管理中心之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CJ2020-Y-C-008号

二、采购内容: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项目

第一标段: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工作服务;

第二标段: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度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

三、采购需求说明:

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园区智慧教育枢纽平台三期(第二批次)整体建设进度及完工交付需求,当前已滞后于原有计划,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响应单位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第一标段: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工作服务

一)、项目介绍

为发挥社会力量资源优势开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工作,强化各类赛事组织服务和协调保障,做好各级高技能人才政策的宣传,营造尊重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园区高技能人才工作服务水平,助力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对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工作服务项目进行整理采购。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2020年12月5日前全部结束。

2.服务对象:苏州工业园区各功能区、部门、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及其高技能人才。

3.服务方式:服务单位形成不少于2人的工作组定向服务本项目,全面做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各类赛事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常态化做好各级高技能人才政策的宣传,提升高技能人才服务水平等工作,持续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有效提升区域高技能人才工作服务产业发展的效能。

4.根据项目任务需要,采购单位可免费提供办公及培训场地支持。

三)、服务内容:

1.在培训管理中心指导下,完成第十届高技能大赛暨第二届金鸡湖技能邀请赛项目的组织协调、现场督导和总结表彰等服务工作,实现参赛企业超500家、参赛人数不少于3500人、选手双合格获证人数不少于2000人的工作业绩目标,配合做好其他各级各类竞赛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2.在培训管理中心指导下,开展国家、省、市、区各级高技能人才政策的宣传工作,营造尊重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各资源平台推动工匠精神在园区各行业传播根植;

3.在培训管理中心指导下,负责高技能人才服务网的具体运维(根据高技能相关政策每日不定时更新维护),开通并运营高技能人才服务热线(处理各类电话咨询不少于1200人次),完成各类申报材料的过程指导和接收工作,有效提升园区高技能人才工作服务水平;

4.在培训管理中心指导下,优化园区优秀高技能人才数据库并形成管理系统,当年新增入库数据不少于1000人次;

5.在培训管理中心指导下,充分使用好产教融合政策,构建于省内省外技工学校联盟、江浙沪技师协会、市外优秀技师院校合作的战略资源平台,形成与区内优秀企业良性互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引进合作渠道(报送不少于6人次的省双创高技能创新类人才申报、不少于10人次的市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不少于15人次的金鸡湖工匠申报);

6.在培训管理中心指导下,组织各种形式的高技能人才交流学习活动(座谈会、技术沙龙、参观考察等形式累计不少于20次),搭建并运营高技能人才互学互助、能力提升的平台,整合并提供高技能人才自我成长、持续发展的平台,营造良好的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

四)、项目工作组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组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和省市区高技能人才政策,具有丰富的政府委托业务服务、企业服务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等经验;

2.项目组工作人员具有企业人才服务、政策宣传、项目推广、竞赛实施、职业能力建设、校企合作等工作经验;

3.项目组工作人员须固定,应具有强有力的团队合作精神和任务执行力。

第二标段: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度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

一)、项目介绍

为发挥社会力量资源优势开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工作,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文件精神下,负责区域内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和江苏省企业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证试点推广及组织实施工作,提高以企业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力度,进一步夯实园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对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工作服务项目进行整理采购。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2020年12月5日前全部结束。

2.服务对象:苏州工业园区各功能区、部门、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及其高技能人才。

3.服务方式:服务单位形成不少于3人的工作组定向服务本项目,有效推进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和江苏省企业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证试点工作,在培训管理中心组建的职业技能鉴定和等级认证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宣传推广、组织实施、业务指导、专家督导和系统数据管理等工作,协调各类职业培训学校及公共实训基地(含院校)资源做好实施服务保障工作。

4. 根据项目任务需要,采购单位可免费提供办公及培训场地支持。

三)、服务内容:

1.在培训管理中心和专家委员会指导下,按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求构建园区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管理工作体系,负责园区职业技能鉴定系统数据管理工作;

2.在培训管理中心和专家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推进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开展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根据省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改革实际,负责省、市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推广和实施工作,推动实现新增企业内评试点单位或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不少于40家,企业内评鉴定和技能等级认证不少于6000人次(或高级工及以上等级不少于5000人次);

3.在培训管理中心和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完成区内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工考业务指导监督(指导服务不少于50次)、企业内考评员队伍建设(建成不少于40人的企业考评员专家库)、推进协调行业鉴定资源引入并促进园区高技能人才考评,推动行业工种考评和社会化考工不少于2000人(或高级工及以上等级不少于1000人次);

4.在培训管理中心和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企业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少于20次),按月为单位向培训管理中心报告工作进展并提交月度报表;

5.在培训管理中心和专家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园区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过程记录、材料存档、数据管理等服务。

四)、项目工作组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组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和省市区高技能人才政策,具有丰富的企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推广、企业内评组织指导和行业鉴定资源引入推广的经验,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经验;

2.项目组工作人员具有企业服务、政策宣传、鉴定管理、项目推广、专家督导、企业主体高技能人才培育服务指导等经验;

3.项目组工作人员须固定,应具有强有力的团队合作精神和任务执行力。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的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响应单位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提供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疫情期间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响应单位将符合上述响应单位报名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红章,彩色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szcjzb@163.com,待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档形式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响应单位提交报名资料的电子邮件中需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投标的项目采购编号、标段号、联系人、联系手机号码、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2.报名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响应单位符合要求的完整报名资料之时为准):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4月26日下午17:00(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采购文件进入响应单位提交报名资料的电子邮箱之日即为响应单位获取SZCJ2020-Y-C-008号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项目项目采购文件之日。

六、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5月14日9:00~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14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2.磋商时间:2020年5月14日9:30(北京时间)开始

3.磋商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七、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第一标段: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八、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电话/传真:0512-65238816 65238892

联系人:路丽丽 潘莉莉

九、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培训管理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林泉街377号公共学院4号楼

联系人:张全联系电话:0512-62532338

十、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课题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一、公示期: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

十三、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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