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剑河县县城污水管网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0.92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2/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元
招标公司剑河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亿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0855-8566116
中标联系人刘兵谦
公告正文

剑河县县城污水管网提升工程EPC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剑河县水务局qdnjsgc2022062902剑河县县城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已于 2022年07月20日13时20分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大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四川省冶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 0.92
质量: 勘察:勘察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交货期): 365
项目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刘兵谦、设计负责人:王楠、施工负责人:姚冰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勘察:注册土木工程师 设计:高级工程师 施工: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施工:黔2552021015318
企业业绩: 无 投标报价:勘察部分:287000.00元、设计部分:745000.00元、施工部分:按贵州省2016年版五部计价定额,并结合项目实施同期材料市场价取费基础上下浮8%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庆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 0
质量: 勘察:勘察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交货期): 365
项目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张文、设计负责人:肖来国、施工负责人:徐良丽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勘察:注册土木工程师 设计:高级工程师 施工: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施工:黔251171896105
企业业绩: 无 。投标报价:勘察部分:290000.00元、设计部分:741880.00元、施工部分:按贵州省2016年版五部计价定额,并结合项目实施同期材料市场价取费基础上下浮8%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兴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 0.92
质量: 勘察:勘察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交货期): 365
项目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赵云刚、设计负责人:朱阳龙、施工负责人:杨再勇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勘察:注册土木工程师 设计:高级工程师 施工: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施工:黔255161731908
企业业绩: 无。投标报价勘察部分:288000.00元、设计部分:746800.00元、施工部分:按贵州省2016年版五部计价定额,并结合项目实施同期材料市场价取费基础上下浮8%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2年07月21日00时00分2022年07月25日00时00分。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剑河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855-522127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亿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855-8566116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剑河县0855-4522321)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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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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