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海县茶院乡红桩溪二期(岙里周-岙里赵)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弃料公开处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wl342000000000000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海县茶院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曾宇15867107576
招标代理机构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海县茶院乡红桩溪二期(岙里周-岙里赵)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弃料公开处置
信息发布时间:2024-12-04 09:35:08
【字号 ⼤
中
⼩】
项目编号:
|
24wl3420000000000000
|
||
标的名称:
|
宁海县茶院乡红桩溪二期(岙里周-岙里赵)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弃料
|
||
转让方名称:
|
宁海县茶院镇人民政府
|
||
决策及批准情况:
|
同意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不接受联合体。 3.以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参加竞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竞价。 1、竞买人在拍卖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的瑕疵及风险,须亲自实地踏勘,未实地踏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拍卖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自行踏勘。 2、本次拍卖标的物未全部采挖堆放,标的物实际数量及质量随着工程卵石利用、存放条件、施工因素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数量(重量)为估算,无法准确,拍卖资料数据仅供参考,拍卖成交后标的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款项不实行多退少补,竞得人自行承担各类因素造成的标的物数量减少风险。 3、竞得人需根据拍卖人要求和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分批分量及时外运,因工程进展造成外运拖延、标的交接不及时等结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另外,堤基表层芦苇、草皮、竹根、树根、树木、施工残渣垃圾、杂物等由竞得人一并运输,并自行处置,拒不运输处置的扣除履约保证金。过程中所涉及的装卸、运输处置、人工等均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应当自收到委托方通知1日内及时提取标的物,并与委托方办理移交手续,不得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在工程完工时必须提取完毕。 4、临时堆料点的全部弃料需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日历天内由竞得人自行清运完成,并平整堆料点恢复耕种功能,拒不恢复的扣除履约保证金。 5、弃料外运对工程进展、村民正常生产生活、房屋结构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赔偿,拒不赔偿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竞得人对标的物运输过程中造成的道路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括镇、村二级道路)承担修复责任,修复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合同签订后,若出现标的物毁损、灭失、盗窃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提取标的物发生的安全事故、运输途中的风险或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与委托方无涉。 8、竞得人不得在茶院乡及连通水系管理保护范围内非法筛洗、堆存标的物,否则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竞价成交后,增值税由竞得人承担。 九、使用要求:竞买人对标的的运输和使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
公告挂牌期:
|
2024-12-04 09:35:08至2024-12-31 16:00:00
|
||
转让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宇
电话:15867107576
传真:65123979
|
||
产权交易机构名称:
|
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产权交易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联系方式:0574—65131829
|
||
信息来源: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12-04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