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项目名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教职工集体福利物资项目
签订日期: 2020年1月13日 签订合同地点:工会办公室
本合同由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武汉绿雅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拾贰万元整(按照实际供货份数结算)向甲方提供03包货物:
包号 |
采购内容 |
交货期 |
服务期 |
质保期(或有效期) |
预算单价(元) |
数量(份)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01包 |
生日蛋糕卡 |
根据学校要求时间供货 |
1年 |
从交货日期起不少于一年 |
150 |
600 |
9 |
本项目为单价合同, 按照实际供货份数结算 |
02包 |
干货副食类(含坚果、干货、皮蛋、盐蛋、粽子、月饼等) |
1年 |
产品应在质保期内 |
450 |
600 |
27 |
按照实际供货份数结算 |
|
03包 |
粮油类(含食用油、大米) |
1年 |
产品应在质保期内 |
200 |
600 |
12 |
按照实际供货份数结算 |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 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 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服务期限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B0105-1912-ZCFW1341);
4.2成交的响应文件;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5. 货物及数量。
本次采购货物为端午、中秋及春节三个节日发放的大米和食用油。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6. 交货期:
按甲方要求每年分3次将甲方选定的商品送到校方指定的三个校区或通过快递邮寄到指定地址(邮寄地点包含全国)。邮寄份数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如甲方采用送货上门的供货方式,无论采购物资数量的多少,乙方都应免费及时送货上门,并免费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发放。乙方的单次报价应是把货物包装好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包含各种税费(必须含增值税)、运输费、搬运费、快递费等所有费用。
7.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8. 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9. 其他要求合同签订后,乙方拟定的清单内容即为验收依据,除非经过采购人同意,否则不得变更。03包每年实际发放不超过12万元。
10. 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乙方:武汉绿雅源商贸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455号 单位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
处邢远长社区工业区14号楼3楼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 系 人: 王建宏 联 系 人:
电 话:87564907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027-430079 邮政编码:027-87981877
开户银行:工行洪山科技支行 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桥支行
账 号:3202006909200138660 账 号:210390319210010
税 号:814200003523595274 税 号:91420112594530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