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市三角镇房地产开发公司32项物业十年租赁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jypm20230313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180283090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中山市三角镇房地产开发公司32项物业十年租赁权公开拍卖项目
标的名称

中山市三角镇房地产开发公司32项物业十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ZHJYPM20230313002 转让方类别 法人
标的编号 1 转让方角色 其他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价款形式代码 暂无数据
公告类型 挂牌披露 挂牌价格 1512000.000000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类型 C01 价格单位
资产类别(实物) 其他资产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暂无数据
标的所在行政区域 中山市 挂牌期间 7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中山市 挂牌日期 2023-03-15 00:00:00
交易机构名称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机构代码 12442000091769607Y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方名称 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 发布媒介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让方代码 914420007701827955
转让说明事项

暂无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暂无数据
公告内容




中山市三角镇房地产开发公司32项物业十年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三角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时0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中山市三角镇房地产开发公司32项物业十年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价高者得(无须统一地点竞价)。【重要提醒:竞买人参拍时必须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竞买报价。】
二、竞价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三、竞价时间: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时00分(竞买人需提前30分钟登录交易系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随机竞买号)。
四、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

标的项下物业位置

租赁面积
约(㎡)

拍卖起拍价
/

拍租
保证金额(元)

竞价幅度元)

是否有保留价

租赁
用途

租赁
期限

备注

1

中山市三角镇房地产开发公司32项物业十年租赁权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A幢1卡

50.26

1512000

3000000

10000


物业一层用途为商业

物业二至七层用途为宿舍

十年

1、32项物业整体租赁限十年,租金金额每两年递增5%,免租期3个月
2、租赁物业以年租金额为起拍价,年租金额分四期按季度交纳
3、拍卖成交后,双方签署《租赁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买受人须向委托人交纳《租赁合同》的租赁押金人民币40万元整
4、租赁物业一层用途为商业,二至七层用途为宿舍,二至七层只能作买受人(即承租人)集体宿舍
使用,不能有商业性经营行为;租赁期间,买受人(即承租人)不得将承租物业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
5、买受人须于签订《租赁合同》后半年内对租赁物业开展升级改造,改造年限为一年,投入改造规模不少于300元/
6、买受人经营的相关行业须征得委托人同意,具体相关注意事项请参照《租赁合同》,并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定。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A幢2卡

57.44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A幢3卡

61.63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A幢4卡

93.86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A幢5卡

95.04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A幢6卡

95.04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A幢7卡

95.04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A幢8卡

95.04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A幢9卡

93.59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A幢10卡

61.34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A幢11卡

57.72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A幢12卡

139.59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A幢二层

1101.63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2号之一兴平苑A幢三层

1101.63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3号之一兴平苑A幢四层

1101.63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4号之一兴平苑A幢五层

1101.63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5号之一兴平苑A幢六层

1111.41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6号之一兴平苑A幢七层

1102.31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B幢1卡

131.09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B幢2卡

80.82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B幢3卡

72.91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B幢4卡

84.66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B幢5卡

84.66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B幢6卡

72.91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B幢7卡

80.82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B幢8卡

131.09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1号之一兴平苑B幢二层

861.02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2号之一兴平苑B幢三层

861.02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3号之一兴平苑B幢四层

861.02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4号之一兴平苑B幢五层

861.02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5号之一兴平苑B幢六层

861.02

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福泽路6号之一兴平苑B幢七层

865.89

合计

13525.78

1512000

3000000

10000

--

--

--

--

五、网上报名
1、竞买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可以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成为竞买人。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3211200,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办理数字证书【综合交易拍卖项目暂不支持使用粤商通】;然后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并将数字证书绑定后,申请人方可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进行报名、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注册账号指引链接:
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网址链接:(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181/)。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报名页面的附件处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声明书》;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必须在20233211600按本公告和保证金缴纳通知书的规定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保证金账号。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将保证金逐笔汇入参拍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
2、申请人在交易系统的报名受理通过后,方可获取保证金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各申请人不同拍卖标的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该申请人缴纳对应拍卖标的的保证金使用。申请人应在交易系统提供的银行中选择其一申请保证金缴款账户,并按规定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保证金。
3、保证金仅限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
4、保证金有效到账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到账,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到账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确认,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七、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声明书》;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网络拍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2、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5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交易系统的出价规则报价。在竞价周期倒计时结束前,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竞价周期自动延时至3分钟,并重新开始倒计时。如此循环往复,直至产生最高报价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在线竞拍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可于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方可进行竞价。为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需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提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交易系统规定时间内报价,交易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报价行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V2.0-20230228》。
8、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028309038(联系人:萧先生)
九、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如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瑕疵情形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知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网络竞价拍卖标的为中山市三角镇房地产开发公司32项物业十年租赁权,按标的项下物业现状拍卖。标的详情请参照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物业租赁合同》等,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交接依据,标的移交时以现场展示的现状为准。竞买人须现场查看标的并自行评估标的价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2、拍卖标的项下物业的具体位置、租赁金额、租赁起止日期、租赁面积、物业租赁用途、物业经营服务范围及行业要求、物业交接日期及相关条款的约定等内容仅供参考,若与实际有出入的以买受人和委托人双方共同签署《物业租赁合同》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款不作调整,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3、租赁物业的特别说明:
(1)32项物业整体租赁,租赁期限十年,租金金额每两年递增5%,免租期3个月。
(2)租赁物业以年租金额为起拍价,年租金额分四期按季度交纳,每三个月为一期,每年分四期交纳,买受人即承租人须于约定时间内付清当期租金额的费用。
(3)拍卖成交后,双方签署《租赁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买受人须向委托人交纳《租赁合同》的租赁押金人民币40万元整。
(4)租赁物业一层用途为商业,二至七层用途为宿舍,二至七层只能作买受人(即承租人)集体宿舍使用,不能有商业性经营行为;租赁期间,买受人(即承租人)不得将承租物业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
(5)买受人须于签订《租赁合同》后半年内对承租物业开展升级改造,改造年限为一年,投入改造规模不少于300元/㎡。买受人须按相关要求于约定时间内完成改造,如改造期满,买受人尚未按规模要求完成改造的,视其违约,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6)租赁期间,若政府对该租赁物业有其他发展需求,委托人提前三个月通知买受人(即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腾退所承租的物业。
4、买受人即承租人必须承诺保证按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租赁物业。买受人经营的相关行业须征得委托人同意,具体相关注意事项请参照《租赁合同》,
并根据租赁物业的相关情况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及规定自行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照;若买受人因拍卖前未了解清楚无法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照,委托人对此不负责。
5、买受人拟对租赁物业的装修设计与施工方案须提交委托人审核、确认,于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若上述事项未经委托人同意或确认,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租赁押金不予退回。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通知买受人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后,并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将拍卖标的项下物业移交给买受人(具体移交日期以约定及实际交付为准)。移交后的物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于租赁过程中产生的办理营业许可证照费、租赁期间的物业装修费、租赁押金、租金、水费、电费、经营税费、运营管理费用、设备安装费、维护费、故障维修费、工人工资及其相关税、费等。
7、买受人在租赁物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均由其自行承担处理,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如违法违规经营受到政府职能部门查处,委托人概不负责,并视同违约,租赁押金不作退回。
8、租赁期间,买受人须遵守委托人的管理规章制度,接受并服从监督、管理。买受人必须严格依照《物业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执行,规范经营管理,若未能如约履行,视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租赁押金不予返还。
9、买受人对承租物业的消防安全负责,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应规范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必须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装置,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在消防通道摆放物品、堆放杂物。若有违规行为,视其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其所交纳的租赁押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退回。
10、自租赁物业移交至买受人之日起,经营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及经营投资的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移交后的租赁物业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在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和投入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工人受伤害事故、生产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债务等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承租物业投入建设安装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的产权归属委托人所有。
12、本《拍卖公告》系《物业租赁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的不完全列举,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详尽了解拍卖标的资料及其相关附件,自行判断其是否具备承租经营管理的条件,并承担竞买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买受人与委托人自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后,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物业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执行,双方已建立新的法律关系,后续程序与拍卖人无关。
13、《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名称及《物业租赁合同》承租人的名称,以拍卖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竞买人名称为准,不予变更或增减。
14、网络竞价现场,竞买人的出价即视其为已现场查看拍卖标的并清晰了解本场网络竞价拍卖会的有关详细资料内容--挂网《公开拍卖公告》、《竞买规则》、《竞买须知》及其附件《物业租赁合同》、《评估报告》等,已知悉和认可并同意上述资料中各项条款的告知与约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否认知晓拍卖标的状况提出抗辩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15、经网络确认最终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拍卖人出具成交证明,买受人待委托人通知之日起二日内签订由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物业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向委托人支付租赁押金人民币400000元整,于约定时间内交纳租金。买受人逾期未与委托人签订《物业租赁合同》,视为违约,视买受人自动放弃竞得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由委托人处置。
16、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①租赁金额;②租赁押金;③拍卖佣金;④标的项下物业移交后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营业许可证照费、水费、电费、管理费、经营税费、租赁期间的物业装修费、设施日常维护费、工人工资、已知和未可预知的费用等一切费用);⑤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等。
十一、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并付清相关款项-租赁押金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
十二、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待委托人通知之日起二日内签订由委托人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向委托人交纳租赁押金人民币400000元整,于约定时间内交纳租金。款项汇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支付,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的拍卖佣金,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支付。
十四、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2023年3月15日《中山日报》。
十五、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1日
十六、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28309038;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金港路康益大厦三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中山市康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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