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工程项目监理
金额
1400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fxbz00313
预算金额140000万元
招标公司合肥玉荃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胡道恒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5
公告正文
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工程项目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项目备案表,2402-340163-04-01-800635
1.4 招标人:合肥玉荃置业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玉荃置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县区投资占比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工程项目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XBZ0031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XBZ00313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以西,天光路以北
2.6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06571.01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206157.686平方米,地下面积83964平方米。项目建设主要包含住宅,酒店,商业,配套用房,地库,区内道路等。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259880.0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止。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和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建设工程交付使用阶段的监理服务,质保期内的跟踪协调服务管理。包括工程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报建服务、土方挖运、桩基、基坑支护、降水、土建、人防、安装、机电、热力、装饰(含精装修)、消防、弱电、智能化、三网、道排景观绿化、室外管网、亮化、充电桩、小市政及配套工程(含小区与市政路相接的绿化,酒店商业组团与市政路相接的市政、绿化等配套工程),同时包括本项目供电、供水、燃气范围内的协调监管(不含验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
(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8日 至2024年03月05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5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玉荃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575146060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920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5分15秒
原项目名称: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工程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4AFXBZ00313
原公告日期:2024-02-07
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工程项目监理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FXBZ00313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64页/投标人业绩:“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问:由于安徽省仅合肥市近年开始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而具备一定规模的建筑项目施工周期均较长,目前几乎都没有完成竣工验收。为了鼓励更多优秀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可否将投标人业绩要求改修为:“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正在履约或已完成业绩均可,正在履约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正在履约业绩提供施工许可证,已完成业绩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4、用于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业绩不参与评分;5、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含1个5万平公建业绩评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65页/总监工程师业绩:“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须在业绩中任职总监),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问:由于安徽省仅合肥市近年开始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而具备一定规模的建筑项目施工周期均较长,目前几乎都没有完成竣工验收。为了鼓励更多优秀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可否将条件改修为:“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正在履约或已完成业绩均可,正在履约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须在业绩中任职总监),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正在履约业绩提供施工许可证,已完成业绩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项目总监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4、用于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业绩不参与评分;5、总监工程师业绩可与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重复6、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详细评审)数量:2个。(含1个5万平公建业绩评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P6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中:“拟派总监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 2 分,满分 2 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该条款会限制许多潜在投标人,会导致本项目在开标时缺乏竞争力。
建议本项修改为:拟派总监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的得 2 分,满分 2 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审、评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认可。
5、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奖项得2分,满分6分。注:(1)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表彰计。
请问:评审因素为“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注(1)是否表述有误?
答:无误。
6、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工程师业绩”“注1)”要求:拟任总监须在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备注中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的要求。
请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无业绩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请予以澄清。
答:修改为“证明材料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备注中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的要求。”。
7、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荣誉”第1条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监理工程师或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荣誉的:市级及以上的得1.5分,本项满分3分。
请问:由安徽省建设行业质量与安全协会(现更名为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协会,该协会登记管理部门为安徽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为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满足本条评审要求?
答:认可,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8、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总监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满分2分。
请问:上述评审要求总监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具备满足上述条件的总监很少,排斥了很多潜在投标人及优秀总监参与项目投标,能否酌情修为“拟派总监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玉荃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02月2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41分30秒
一、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XZ202212地块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土方、围挡及基坑支护工程,EPC(设计及施工一体化),运营管理,监理,第三方检测,跟踪审计等项目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无
四、合同估算价:1400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新站高新区XZ202212地块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土方、围挡及基坑支护工程,EPC(设计及施工一体化),运营管理,监理,第三方检测,跟踪审计等项目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03-13
八、联系人:胡道恒 联系电话:0551-64262066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8分27秒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工程项目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项目备案表,2402-340163-04-01-800635
1.4 招标人:合肥玉荃置业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玉荃置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县区投资占比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工程项目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XBZ0031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XBZ00313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以西,天光路以北
2.6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06571.01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206157.686平方米,地下面积83964平方米。项目建设主要包含住宅,酒店,商业,配套用房,地库,区内道路等。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259880.0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止。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和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建设工程交付使用阶段的监理服务,质保期内的跟踪协调服务管理。包括工程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报建服务、土方挖运、桩基、基坑支护、降水、土建、人防、安装、机电、热力、装饰(含精装修)、消防、弱电、智能化、三网、道排景观绿化、室外管网、亮化、充电桩、小市政及配套工程(含小区与市政路相接的绿化,酒店商业组团与市政路相接的市政、绿化等配套工程),同时包括本项目供电、供水、燃气范围内的协调监管(不含验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
(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8日 至2024年03月05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5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玉荃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575146060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920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5分15秒
原项目名称: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工程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4AFXBZ00313
原公告日期:2024-02-07
新站区XZ202212号地块工程项目监理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FXBZ00313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64页/投标人业绩:“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问:由于安徽省仅合肥市近年开始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而具备一定规模的建筑项目施工周期均较长,目前几乎都没有完成竣工验收。为了鼓励更多优秀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可否将投标人业绩要求改修为:“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正在履约或已完成业绩均可,正在履约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正在履约业绩提供施工许可证,已完成业绩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4、用于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业绩不参与评分;5、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3个(含1个5万平公建业绩评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65页/总监工程师业绩:“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须在业绩中任职总监),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问:由于安徽省仅合肥市近年开始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而具备一定规模的建筑项目施工周期均较长,目前几乎都没有完成竣工验收。为了鼓励更多优秀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可否将条件改修为:“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正在履约或已完成业绩均可,正在履约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须在业绩中任职总监),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注: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正在履约业绩提供施工许可证,已完成业绩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项目总监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4、用于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业绩不参与评分;5、总监工程师业绩可与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重复6、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详细评审)数量:2个。(含1个5万平公建业绩评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P6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中:“拟派总监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 2 分,满分 2 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该条款会限制许多潜在投标人,会导致本项目在开标时缺乏竞争力。
建议本项修改为:拟派总监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的得 2 分,满分 2 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审、评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认可。
5、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奖项得2分,满分6分。注:(1)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表彰计。
请问:评审因素为“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注(1)是否表述有误?
答:无误。
6、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工程师业绩”“注1)”要求:拟任总监须在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备注中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的要求。
请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无业绩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请予以澄清。
答:修改为“证明材料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备注中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的要求。”。
7、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荣誉”第1条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监理工程师或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荣誉的:市级及以上的得1.5分,本项满分3分。
请问:由安徽省建设行业质量与安全协会(现更名为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协会,该协会登记管理部门为安徽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为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满足本条评审要求?
答:认可,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8、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总监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满分2分。
请问:上述评审要求总监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具备满足上述条件的总监很少,排斥了很多潜在投标人及优秀总监参与项目投标,能否酌情修为“拟派总监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玉荃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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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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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41分30秒
一、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XZ202212地块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土方、围挡及基坑支护工程,EPC(设计及施工一体化),运营管理,监理,第三方检测,跟踪审计等项目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无
四、合同估算价:1400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新站高新区XZ202212地块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土方、围挡及基坑支护工程,EPC(设计及施工一体化),运营管理,监理,第三方检测,跟踪审计等项目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03-13
八、联系人:胡道恒 联系电话:0551-64262066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8分2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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