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及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3032021000027
预算金额269.41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行政审批局
招标联系人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自贡市贡井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老师0813-3300651
中标公司庞大汽贸集团自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及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3032021000027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04-23 10:18 |
采购人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行政审批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自贡市贡井区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1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庞大汽贸集团自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贡市贡井区贡井新城区C2-02地块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房屋产权必须归出租方或投标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供应商所提供的可租赁场地,必须是贡井南环路庞大汽贸城综合楼1.2.3.4.5.7及8楼部分房间。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下载 |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1-04-23 09:30到2021-04-27 17:00 |
采购文件售价 | 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四川省政府采购网 |
洽谈时间 | 2021-04-28 10:00 |
洽谈地点 | 自贡市贡井区行政审批局底楼104室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自贡市贡井区南环路374号,?黎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自贡市贡井区南环路庞大汽贸城综合楼(原贡井区政务服务中心内),0813-3300651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杨老师,0813-3315669 |
预算金额(元) | 2694119.4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租用庞大汽贸综合楼1.2.3.4.5.7.8层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从2014年以来,我区行政审批局、人社局和医保局都是租用的庞大汽贸综合楼1.2.3.4.5.7.8层进行办公,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的核算标准测算,我局、人社局、医保局的办公用房核定面积约为4163.68平方米,加上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用房面积3000平方米,共计需建筑面积为7163.68平方米的办公场所。目前,由于场地限制,我局现租用的三个单位的办公用房和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用房面积为4989.11平方米。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和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培训会精神,目前暂不能通过新建、置换等方式配置办公用房。因此,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第十四条“无法调剂或置换解决办公用房的,可以面向市场租用,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需租用办公用房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核准后,报财政部门审核安排预算;或者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筹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需求,制定租用方案,报财政部门审核安排预算后,统一租赁并统筹安排使用。”等规定,现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核准,区政府同意,拟由区行政审批局通过续租庞大汽贸城综合楼1.2.3.4.5.7.8楼做为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使用。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和政务服务大厅二级标准建设(二级标准要求政务大厅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应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要求,为满足办公用房初步需求,经实际测算,现只能向庞大汽贸城租赁4989.11平方米的房屋。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此次租赁服务应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租赁3年,租金一年一付。? 由于是续租庞大汽贸综合楼,供应商所提供的可租赁场地,必须是在庞大汽贸综合楼内。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故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租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K704 |
附件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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