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10KV配电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兰州市安宁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郁文0931-776691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1879316574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10KV配电室工程,已由安经发【2014】16号文(关于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兰经开安园管办发【2017】63号文(关于同意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延期的通知)批准建设,本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兰州市安宁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市安宁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10KV配电室工程(二次)
3、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两路10KV市电的引入及10KV变配电室的施工。包括电缆工程、配电室土建工程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其中电缆工程包括新建电缆沟390米及检查井10座;配电室土建工程包括配电室新建墙体设备基础、地面、墙面、天棚装饰、回填、安装防火门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变压器5台、高压柜21面、低压柜29面、柴发机组1台、直流屏2台、远动屏1台、智能辅助屏1台、五防闭锁系统1套、变配电室照明、室外架空线路及调试。
4、建设地点:安宁区 B525#规划路以南,B596#规划路以西,B581#规划路以北。
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
6、项目概算总投资:约500万元。
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0日;
计划总工期:67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建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与装饰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须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7、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须配备齐全,至少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和拟派项目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 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23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8、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
9、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为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起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18时00分至2023年08月27日18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067788194@qq.com,邮件主题标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附件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资料发送后请和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报名事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时30分
6.2 递交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html/1273/)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兰州市安宁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281号
联系人:刘郁文、朱秋丽
电 话:0931-7766910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联系人:陈女士、王女士
电 话:18793165740、15095358537
2023年08月22日
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10KV配电室工程,已由安经发【2014】16号文(关于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兰经开安园管办发【2017】63号文(关于同意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延期的通知)批准建设,本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兰州市安宁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市安宁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10KV配电室工程(二次)
3、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两路10KV市电的引入及10KV变配电室的施工。包括电缆工程、配电室土建工程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其中电缆工程包括新建电缆沟390米及检查井10座;配电室土建工程包括配电室新建墙体设备基础、地面、墙面、天棚装饰、回填、安装防火门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变压器5台、高压柜21面、低压柜29面、柴发机组1台、直流屏2台、远动屏1台、智能辅助屏1台、五防闭锁系统1套、变配电室照明、室外架空线路及调试。
4、建设地点:安宁区 B525#规划路以南,B596#规划路以西,B581#规划路以北。
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
6、项目概算总投资:约500万元。
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0日;
计划总工期:67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建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与装饰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须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7、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须配备齐全,至少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和拟派项目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 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23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8、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
9、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为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起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18时00分至2023年08月27日18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067788194@qq.com,邮件主题标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附件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资料发送后请和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报名事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时30分
6.2 递交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html/1273/)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兰州市安宁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281号
联系人:刘郁文、朱秋丽
电 话:0931-7766910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联系人:陈女士、王女士
电 话:18793165740、15095358537
2023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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