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整体的安装及调试并安装调试合格。
乙方负责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1)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一年。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当在安装调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照合同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1)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实施协调及其它相关工作条件。
2) 甲方需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合同款结算。
3)乙方需按期按质完成项目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4)乙方严格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实施,接受甲方的监督。
5)如项目实施上存在问题,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须采取措施纠正。
1)乙方未按期交付货物的,自逾期第十日起每日按照逾期交货部分合同款的0.5%且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2)甲方未按期支付合同款的,自逾期第十日起每日按照应付合同款的0.5%且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