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朴席镇墓碑刻字年度打包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dccg-20230316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扬州市朴席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张旭晨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婷158613687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扬州市朴席镇墓碑刻字年度打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并于2023年3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DCCG-20230316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朴席镇墓碑刻字年度打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200元/座,约1000座(按实结算)。
最高限价:200元/座,约1000座(按实结算),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项目按甲方要求实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注二: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样式见附件)并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2391484768@qq.com,联系电话:15861368706,邮件标题为单位全称+项目简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元/份,报名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4、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朴席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隆觉路1号
联系方式:张旭晨13328122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楼
联系方式:15861368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婷
电话:15861368706
2023年3月17日
扬州市朴席镇墓碑刻字年度打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并于2023年3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DCCG-20230316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朴席镇墓碑刻字年度打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200元/座,约1000座(按实结算)。
最高限价:200元/座,约1000座(按实结算),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项目按甲方要求实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一: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注二: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样式见附件)并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2391484768@qq.com,联系电话:15861368706,邮件标题为单位全称+项目简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元/份,报名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4、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朴席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隆觉路1号
联系方式:张旭晨13328122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楼
联系方式:15861368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婷
电话:15861368706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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