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凤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临时设施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ec20240311000073156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403110000731566报名截止: 2024-03-14 17:30:00


东凤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临时设施专业分包


东凤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临时设施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东凤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二、工程地点:中山市东凤镇东和平村、永益村、和泰村

三、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建六局系统近2年内无不良分包商记录,近三年来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投标人须在云筑网投标报名时上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企业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资料模板详见附件。

2.具备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4.实力较强、信誉良好、履约良好,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比较稳定;现场管理、协作配合比较到位,主要负责人能力较强。

5.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投标书中须有有关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承诺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方的要求,工期在招标方要求的基础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实现这目标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四、工程概况及要求: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报价清单。

五、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工程部编制的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当国家标准低于发包人工程部编制的质量验收标准时,以本合同质量验收标准为准(由此发生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造价中)。

六、工期要求:具体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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