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分局关于海安市防洪能力评价报告等委托工作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当事人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平台获取政府采购信息,并以前述平台发布信息为准。本网站(www.jsswj.com.cn)所登载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仅用于内部管理和社会监督。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询价方式进行海安市防洪能力评价报告相关委托服务工作内容的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顺利完成海安市防洪能力评价报告成果报告的编制工作,需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完成海安市基本情况调查、排涝泵站工程摸查、水文形势分析、区域评估模型构建、县市级防洪能力评估报告编制等方面的工作。
二、报价要求
询价响应报价要求:询价响应总报价为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的总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税收、利润等费用。响应方所供技术资料成果若不能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应承担由此给我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文技术咨询服务类相关业绩。
四、投标报价
1.拟投标报价的单位请在2023年10月19日14:00前,向我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44000元(大写:拾肆万肆仟元整)。
2.投标人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
3.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将按照最低报价中标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
4.如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进行竞争性磋商,落实中标单位。
5.投标人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居乡路20号南通水文分局303室。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513-83549016)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南通分局
2023年10月16日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询价方式进行海安市防洪能力评价报告相关委托服务工作内容的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顺利完成海安市防洪能力评价报告成果报告的编制工作,需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完成海安市基本情况调查、排涝泵站工程摸查、水文形势分析、区域评估模型构建、县市级防洪能力评估报告编制等方面的工作。
二、报价要求
询价响应报价要求:询价响应总报价为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的总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税收、利润等费用。响应方所供技术资料成果若不能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应承担由此给我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文技术咨询服务类相关业绩。
四、投标报价
1.拟投标报价的单位请在2023年10月19日14:00前,向我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44000元(大写:拾肆万肆仟元整)。
2.投标人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
3.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将按照最低报价中标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
4.如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进行竞争性磋商,落实中标单位。
5.投标人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居乡路20号南通水文分局303室。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513-83549016)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南通分局
2023年10月1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