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狮子洋通道项目(广州段)10kV专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0
公告正文
狮子洋通道项目(广州段)10kV专线迁改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狮子洋通道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核准(2021〕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 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东湾区交通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狮子洋通道项目(广州段)10kV 专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狮子洋通道工程主体工程(含上下层)、下层桂阁大道段及下层轮渡路改扩建 工程。 主体工程上层路线起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顺接广中江高速公路,经南沙 区东涌镇、黄阁镇后跨越珠江口,经东莞市沙田镇,终于虎门镇,对接常虎高速 公路,与广深高速公路交叉,全长约35.113公里。全线设置11处互通立交;设 置服务区1处;应急救援中心2处。 主体工程下层路线起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连溪大道处,顺接下层桂阁大道 段,与上层共走廊,终于东莞市沙田镇,对接下层白沙南路段,全长约15.3公 里。 下层桂阁大道段起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经东涌镇、黄阁镇,终于黄阁镇 鸡谷山路与连溪大道交叉口,长约15.85公里;下层轮渡路改扩建段起于东莞市 沙田镇,连接狮子洋通道主体工程下层福隆互通,向东沿既有轮渡路改扩建,终 于省道S256(莞太路),长约6.264公里。 狮子洋通道项目南沙境范围内有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南沙 新区产业园开发建设管理局等单位建设的专供广汽丰田一~五期厂区10kV专线, 市政路灯10kV专线,广州巨湾技研10kV专线,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化工区等沿线 企业及工业园区的10kV专线及专变。上述电力线路与狮子洋通道建设及运营存 在相互影响,需实施迁改工作;项目下层鸡谷山路段和连溪大道段市政道路改(扩) 建工程需配套建设110kV和10kV主干管廊等。 2.2招标范围 狮子洋通道项目广州段涉及的10kV专线迁改工程,以及下层鸡谷山路段和 连溪大道段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配套建设的110kV和10kV主干管廊工程的 勘察设计工作。工作内容为承担从初步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投产并完成资产移交 止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电力通道路径沿线进行勘察、测量、物 探等,包括但不限于对与狮子洋通道建设及运营存在相互影响,需实施迁改的 10kV专线及专用设施情况,以及本项目下层鸡谷山路段和连溪大道段市政道路 范围内110kV和10kV管沟进行详查以满足工程实施需要、对拟利旧管道采取通 管及挖探等措施(如需要)、对现状及拟建电力通道路径沿线进行地形地貌测量 (如需要),对拟建电缆通道路径沿线和拟建电力设施基础区域进行地质勘察(如 需要)等,另中标人还需办理勘察报告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2)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清单预算 编制、勘察设计过程中所需的专家评审及会务及电子报批等、提供施工所需的技 术规范及验收标准等、招标配合、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设计服务(包括项目报 建审批、设计变更、工程验收、技术交底和指导、配合迁改实物移交产权单位等)、 配合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线路图、土建工程、电力工程及转 供电方案等,各个阶段性的资料完整性和深度均需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规 范,最终满足施工及验收要求。 (3)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物资设备录入、建筑方 案报批(如需)、全面开展标准建设等工作。 (4)中标人须负责办理勘察设计阶段的项目报审报建工作,包括将设计文件 (含方案)报送规划、供电等相关部门及管线权属单位审核、办理施工图纸审查 等手续,以及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施工图纸审查、验收等手续,含政 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相关工作。中标人须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后续 工程实施阶段的报审报建工作。 (5)最终确定的工程规模以现场实际及施工图为准,中标人在开展勘察设计 工作前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开展。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范围主要工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工程的勘察设计工 作: 1.大岗镇北流、灵山站9项10kV专线 及专变迁改。 2.东涌镇卢前F26巨湾甲线、卢前F2 巨湾乙线、卢前F11巨湾丙线迁改。 3.黄阁镇丰收F2广汽戊线、丰收F3厂 汽丁线、丰收F11广汽甲线、丰收F1 广汽乙线、丰收F20广汽已线、丰收 F21广汽丙线迁改。 4.黄阁镇黄阁站6项10kV专线迁改。 5.黄阁镇谷山F3广丰四期甲线、谷山 F4广丰四期乙线、谷山F14广丰四期 丙线迁改。 6.黄阁镇乌洲站6项10kV专线迁改。 7.黄阁镇同安F25广五丙线、同安F1 广五丁线、同安F1广五甲线迁改。 8.黄阁镇小虎站7项10kV专线迁改。 9.鸡谷山路段10kV主干管廊建设。 10.连溪大道段10kV主干管廊建设。 11.110kV鱼黄线/黄梅线迁改工程新建
师子洋 通道广 段
电缆沟。 12.110kV乌黄甲乙线迁改工程新建电 缆沟。 13.110kV乌谷甲乙线迁改工程新建电 缆沟。 14.110kV乌同线/乌亚线同安乙支线迁 改工程新建电缆沟。 15.110kV桥乌甲乙线迁改工程新建电 缆沟。质。 5.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 司办理资信备案或广东电网有 限责任公司办理电网建设工程 诚信备案登记。
注: 1、具体范围和主要工程内容以现场实际及施工图为准。 2、因狮子洋通道主体工程优化方案、专用线路及设施所有权或运维权变更、 供电局要求自行建设110kV和10kV主干管廊、线路权属或运维单位要求自行组 织迁改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及方案变化,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范围、主 要工程内容和合同费用,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全力配合招标人开展相关工作, 并无条件提供已有的临时设施,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2.4.1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暂定5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任务单 中载明的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实际工期将根据项目综合情况进行合 理安排,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工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投标 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2.4.2 勘察服务期限:自收到经招标人审核确定的各阶段勘察技术要求后 30个日历天内,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各阶段正式的勘察报告(含测量、地质、 水文气象、物探等)(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勘察成果的审核时间)。 2.4.3 10kV初步设计阶段:在接到招标人开展初步设计通知之日起35个日 历天内,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含概算书),并在 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和相 关资料(含概算书)。
110kV初步设计阶段:接到招标人开展初步设计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向 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含概算书),并在初步设计送审稿审 查通过后14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和相关资料(含概算 书)。 2.4.4 10kV施工图设计阶段:在接到招标人开展施工图设计通知之日起45 个日历天内,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含预算书),并在 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 料(含预算书)。 110kV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后,接到招标人开展施工图设计通知之 日起9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含预算书),并在 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4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 资料(含预算书)。 2.4.5 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设计服务期限:自施工图文件修编完成之日起, 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完成缺陷责任期并竣工止。 2.4.6 缺陷责任期指合同全部工程实际竣工投产且资产移交产权人(或供电 部门)之日起计算满2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具体详见附 录1~附录4。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 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4 投标人应在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获 取并激活企业编号并下载填写《投标登记申请表》,企业编号未在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系统激活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生月18日至4月24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 间,下同),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江二路8号广州视联国际科技广场18栋 计划合同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 查),以及《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下载地址:http://www.gzzb.gd.cn) 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0日 09 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在规定的投标期间,如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_3家时, 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延长投标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 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 不再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粤 采易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江二路8号广州视联国际科技广场18栋 邮政编码:511466 联系人:王先生曾先生 电 话:020-39998843 电子邮件:shiziyang1013@163.com 招标人账户号码:4405 9801 0400 1166 1 招标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仙桥支行 昆 招标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4年4月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 2.评标办法前附表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