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397273
预算金额2.26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伟照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97273 (三)预算金额:22,6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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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描述:一、维护保养项目范围: 1、项目概 况:维保服务消防设施项目名称:肇庆市政务服务 中心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合同项目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项目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 20000㎡项目建筑范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 局1-3楼中心部分,人社局1-2楼。 2、维护保养与 维修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柜/盘、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破玻按 钮及警铃、监视/控制模块、模块箱/端子箱、消防电 话、报警线路);(2)消防广播及电话系统(播 音、音质、音量、录音、扩音、分区广播、联动强制 切换广播、主备功放切换);(3)室内、外消防栓 系统(管网、支吊架、阀门、消火栓箱、室外消火 栓、水泵接合器、联动试验);(4)自动喷淋灭火 系统(管网、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阀门、压力 表、喷头、喷淋泵配电柜和稳压泵配电柜);(5)正压送风、排烟系统系统(加压送风机、加压送风机 配电柜、排风管道阀门);(6)防火卷帘系统(木 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7)灭火 器(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位置,七氟 丙烷灭火装置,保护范围,有效期限);(8)防火 门(包括门扇,磁力锁,闭门器,合页铰链地弹簧,门锁 等);(9)消防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 供水设备、水泵接合器);(10)消防电源、应急 照明及应急疏散指示系统(蓄电池、专用消防电源、 消防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消防电源);(11)消防水炮系统(消防炮外观,转运灵活性,遥控功能,管路);(12)消防水泵设 备房(水泵、阀门、电力系统、管道压力)及企业管 理费、营业利润、应缴税费等,(13)消防系统设 施设备卫生保洁工作(14)其他消防系统设施设备 维护保养工作。本合同包括现有消防系统设施设备 保养与维修,不包括维保期间另增加的消防设施(原 设施损坏无法使用而必须更换的除外)。若需维护保 养新增消防设施,则由双方另行协商。二、检查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1)月检、季检、年检:对维保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楼宇的消防安全性进行月 检、季检、年检,月检在每月30日前完成,季检在 当季度末最后5天前完成,年检须在当年12月30日 前完成。检查完成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上月的 检查报告。(2)维修服务:需提供7×24小时服 务,在合同期内甲方提出保障、维修要求,应在30 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他服务:消防 保障:在维保期间内,遇需配合完成高规格接待或重 要商务活动,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提供活动前的消防检 查、测试等保障。在维保期内,必须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正常(即随时可启用)状态。(3)维保依据及 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 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61 号)等相关管 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 1)《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16-2006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 工及验收规范》 GB501066-98 3)《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4)《给排水 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5)《电气 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需求详细说明:对消防设施出现的 故障及时修复,保 证其正常运行,每 月承担工料费用为 300元内的维修工 作,具体详见附件; 如果在维修维护期 间,产生材料采 购、技术支持或工 时费用时,双方应 进行协商122,600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对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乙方每月承担工料费用为 300元内的维修工作。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2月30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面积报价的报价方式。 -第2页-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冯伟照 0758-2313295 采购单位: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30日 -第3页-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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