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洪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静022-2441489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天津市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水许可【2023】414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主要任务为:河道清淤扩挖工程 15.6km、新建堤防长 8.085km、加高加固原堤防长 2.009km、混凝土挡墙长 0.809km、拆除重建险工护坡 0.700km、河道绿化工程、滩地木栈道工程、穿堤管涵工程及北运河监测数据信息化集成建设工程。分为三段:筐儿港枢纽~京津塘高速公路桥段,长 4.7km;振华桥~京山铁路桥段,长 1.8km;老米店节制闸~永北汇流口段,长 9.1km。堤防治理包含新建堤防8.085km、堤防加高加固 2.009km。
2.1.2本项目计划开工工期为2023年7月,计划完工日期为2026年7月,计划工期为三年,109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共1个标段。
标段名称:天津市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BGCTJZB-2023-SWJBYH-1。主要内容:清淤扩挖、堤防工程、建筑物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8年6月27日-2023年6月26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2022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
账户:0302 0901 0930 0302 55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营口道支行
电话:022-24414892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2272579117@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68号
联   系   人:李洪建
电        话:022-2220291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联   系   人:潘静
电        话:022-24414892
邮        箱:2272579117@qq.com
发 布 日 期:2023年7月3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李洪建
电      话:022-2220291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陈钊
电      话:022-293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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