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三分局新都项目复合管栏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003-240038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4
公告正文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003-240038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甫家二路一里桥排洪沟(大成路-利民路)迁改工程项目采购复合管栏杆,采购物资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成都市新都区甫家二路。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甫家二路一里桥排洪沟(大成路-利民路)迁改工程项目施工所需复合管栏杆。
2.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碳素钢复合管栏杆
H=1145mm

1000
含安装
合计
 
 

1000
 
说明:以上询价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中标通知书下发并签订采购合同的10天内,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各报价人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提供最短的交货时间)。
2.5交货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甫家二路中国水电五局甫家二路一里桥排洪沟(大成路-利民路)迁改工程项目指定地点。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复合管栏杆应符合:《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JGJ/T470-2019,《不锈钢药芯焊丝》GB/T 17853,《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145,《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螺铨、螺钉和螺柱》GB/T 3098.6,《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 20878。           
2.6.2.扶手材料种类、规格:碳素钢复合管φ80*3mm,采用手工氩弧焊接,焊接接头和焊缝必须焊牢无漏缝、杂渣现象。
2.6.3.栏杆材料种类、规格:碳素钢复合管φ63*2.5mm、φ31.8*1.6,采用手工氩弧焊接,焊接接头和焊缝必须焊牢无漏缝、杂渣现象。
2.6.4.立柱:Q235钢板δ=10,表面镀锌后喷塑处理,表面为蓝色
2.6.5.综合单价包含各预埋铁件及钢筋制安费用
2.6.6.栏杆高度:1145mm
2.6.7.其它:满足设计、招标文件、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及省市有关标准及规定 
2.6.8.栏杆设计如图
栏杆材料数量表(每3米)
名 称
规 格(mm)
单位重(kg)
数量
合计(kg)
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
φ80x3.0
17.09
1
17.09
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
φ63.5x2.5
11.28
3
33.84
不锈钢/碳素钢复合管
φ31.8x1.6
0.69
25
17.25
立柱钢板
 δ=10
10.12
2
20.24
预埋钢板
200x200x10
3.14
2
6.28

2.7.计量、验收方式:交货现场由项目部专职人员进行点数计量,计量单位为米。货到工地后,买方按订购材料要求验收,验收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买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2.8.卸车方式:卖方负责。卖方需根据买方交货地的实际路况自行选择运输车辆,并配合卸货。
2.9.结算及付款方式:
2.9.1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2.9.2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买方三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3日前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9.3付款:卖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买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收到发票后5日内在财务挂账,挂账后6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批材料款的90%,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将按每月挂账日期计算,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六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滚动无息退还。
2.9.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2.10.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保保证金1万元。
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2.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报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2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复合管栏杆供货业绩(含生产厂家业绩),在2021年至今的复合管栏杆等材料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4报价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序号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1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2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
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6
近三年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7
被列入中国电建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7月3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4年7月4日16: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若不是“水电五局三分局”合格供应商的,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申报“水电五局三分局”合格供应商。经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申报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个工作日24时止,申报期间报价人须及时与028-85689061联系。若报价人在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的,在开标前仍未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导致不能报价的,责任自负。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询 价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机场路土桥段229号
联 系 人:王娜娜
电    话:13550180725
物资使用单位:三公司新都项目
联 系 人:付磊
联系电话:13320940075(退还保证金联系此电话)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5681680
10、声明
报价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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