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泰市人民法院2024年09月(至)09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82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泰市人民法院2024年09月(至)09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新泰市人民法院本级 2024年 09(至)09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智能标准化设备项目 | 1、采购标的名称: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智能标准化设备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库房需升级改造,确保法院正常的工作需要。 3、项目内容:新泰市人民法院档案库房智能标准化设备项目,包含温湿度系统部分、入侵报警系统部分、空气净化系统部分、有害生物驱除系统、门禁监控管理系统、自动灭火报警系统、库房档案存储装具部分。 3、采购标的数量:1宗。 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5、项目目标:安全高效的完成我院档案库房智能标准化设备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强我院办公办案效率及水平,更好的服务社会公众。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采购需求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①质量要求: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②安全要求:确保采购需求安全可靠;③技术规格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规格水平;④物理特性要求:保证产品本身的物理特性良好,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8、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安装。交付或实施地点:新泰市人民法院。 | 82 | 2024年09月 |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