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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上虞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视频监控系统第五期租赁引入合作伙伴项目入选供应商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7/26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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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上虞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视频监控系统第五期租赁引入合作伙伴项目入选供应商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1-07-26 10:11:32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上虞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视频监控系统第五期租赁引入合作伙伴项目入选供应商公示
按照招募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招募结果如下: 入选供应商名称:绍兴国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入选供应商数量:1家。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9日,共3天。 公示期间,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入选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招募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申请人或与招募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募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3357199196 邮箱地址:7908526@qq.com
招募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日期: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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