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滨海湾新区威远岛高速出入口至海战馆道路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1531.3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ibhh12400596
预算金额1531.39万元
招标公司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联系人黄亚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蓁通伶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红兵0769-226520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9
公告正文
东莞滨海湾新区威远岛高速出入口至海战馆道路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IBHH124005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滨海湾新区威远岛高速出入口至海战馆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东莞市 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莞滨海湾新 区威远岛高速出入口至海战馆道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东发改滨投审〔2024〕1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威远岛高速出入口至海战馆道路综合整 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滨海湾新区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东莞滨海湾新区威远岛高速出入口至海战馆道路综合整 治工程:项目位于滨海湾新区的威远岛板块,整治范围约 202711 平方米,涉及道路总长度 约 1.8km。其中:海战馆路约 1.3km、整治面积约 96686 平方米;南面南山路约 0.2km、整 治面积约 10339 平方米;虎门环岛路(往海战馆方向)约 0.3km、整治面积约 15973 平方米;收费站区域整治面积约 71364 平方米、旧村立面改造提升涉及面积 8349 平方米。建设内 容主要包含建筑立面改造、景观绿化提升、车行道路面修复、慢行道铺装、口袋公园、维护 结构、校园安全廊架、交通工程、清拆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最终建设规 模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概算总投资:1531.399635 万元,其中概算建安工程费 1324.828965 万元。原则上不能突破经批复的工程规模,并对项目进行限额设计。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设备材料 采购、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缺陷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 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5.1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按本项目经发包人确认的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施
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施工图审查、编制竣工图、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各 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 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具体内容主要有:建筑立面改造、景观绿化提升、车行道路面修 复、慢行道铺装、口袋公园、维护结构、校园安全廊架、交通工程、清拆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负责与业主沟通规划设计方案,向业主解释说明项目设计意图、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定,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等。施工图完成审图后,1 个月内编制完 施工图预算供发包人审核 。
2.5.2 设备材料采购:按图纸要求采购设备、材料。
2.5.3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立面改造、景观绿化提升、车行道路面修复、慢行道铺装、口袋公园、维护结构、校园安全廊架、交通工程、清拆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
(2)工程建设其他内容(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 供协调及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期的所有测量、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保留调整上述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 由而拒绝开展相关工作及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2.5.4 工程管理部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 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项目完成后的工程及资料移交手续,以及完成 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注:其他详细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 50 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如下:
2.6.1 设计工期: 20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1)施工图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 相关资料,
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 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2 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 30 日
历天,计划 2024 年 9 月 1 日开工,2024 年 9 月 30 日完工。
□其他:。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建设工 程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 相关规定)。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要求:
2.8.1 安全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为零,死亡人 数为零。
2.8.2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打造建筑施工“平安工程”,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切实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包括但不限于起重吊 装作业、基坑作业等一切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 等,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 2 项资质或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或资格:应具备
①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 书)。
②负责其他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3.2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资格:
3.2.1 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资格:
□3.2.1.1 由设计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不得兼任本项目 设计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等信息);(2)具有 职称;或者具有 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 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任职项 目负责人;□(4)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
公告 3.2.2 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
■3.2.1.2 由施工方(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一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 理资格(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 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联 合体投标的,任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 负责人;(4)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2.3 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
3.2.2 设计负责人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 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具有园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3.2.3 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任职于投标人 本单位。
注: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 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 标人资质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 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3.3.2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 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 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
3.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 有要求)。
3.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为□设计方/■施工方(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一方)/□任意一方,联合体所有 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资质联合体除外);(2)联合体的资格条 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
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3)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 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 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东莞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 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 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 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东莞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其他: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 的信用记
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3.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 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 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本次招标同类工程 认定标准:同类工程指园林绿化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07 月 0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 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会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 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网上提交。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 网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 发布。
7. 其它说明
7.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 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电话:0769-26889862;
地址:东莞滨海湾新区湾区 1 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电话:0769-26889970;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一号。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5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 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电子保函;(3)保险电子保单;□(4)其他:。
注意:(1)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服务 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2)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4)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平台系统的,无法关联。
(5)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7.3 其他:/。
8. 联系方式
T /
招标人:东莞滨海湾新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蓁通伶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滨海湾新区湾区!号 地址:东莞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室
邮编: 523000 邮编:523000
联系人:
黄亚强 联系人:马红兵 v
电话: 0769-26889921 电话:0769-22652033
传 真: 传真:/
2024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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