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市政务中心大楼绿化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公告公示”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 月27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南通市政务中心大楼绿化养护项目
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人民币 221331元/年,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 项目需求:具体需求详见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5.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壹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如下:
(1)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园林绿化。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艺术等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职称评定的相关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9-11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5)提供供应商【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格式详见第七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特别提醒:
(1)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2)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竞争性谈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公告公示”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上午9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358号12层中证开标室(浙商银行楼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因大楼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六、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513-59000036
2.招标代理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358号12层(浙商银行楼上)
联系人:张林丽联系电话:13646287155
邮 箱:1034154814@qq.com
2022年12月15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南通市政务中心大楼绿化养护项目.docx竞争性谈判文件-南通市政务中心大楼绿化养护项目.docx
序号 | 区域 | 面积(平方米) |
1 | 主楼前东侧 | 120 |
2 | 主楼前西侧 | 120 |
3 | 主楼南大门东侧 | 660 |
4 | 主楼南大门西侧 | 720 |
5 | 主楼西侧 | 120 |
6 | 南食堂餐厅北侧 | 300 |
7 | 南食堂操作间北侧 | 50 |
8 | 裙楼南侧 | 100 |
9 | 主楼东广场外围 | 200 |
10 | 裙楼东广场外围 | 390 |
11 | 裙楼北侧 | 160 |
12 | 主楼28楼空中花园 | 260 |
13 | 北停车楼垂直绿植墙 | 600 |
总计 | 3800 |
考核标准 | 考核评分办法 | 标准分 | 实得分 |
树冠完整,骨架均匀,生长态势良好。无明显病枯枝、下垂枝高叉枝,无萌芽徒长现象。 | 树冠不完整每棵扣 0.5 分,明显病枯枝、下垂枝高叉枝每处扣 0.5 分,明显萌芽徒长每处扣 0.25 分。 | 15 | |
病虫害防治及时、有效,无群众举报、12345 等媒体曝光事件发生。药物使用准确,操作正确,无药害发生。 | 发生明显病虫害每处扣 0.5 分,防治不及时扣 0.5 分;发生药害每处扣0.5 分,擅自使用化学除草剂,扣5分,有举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重复批评等现象每次分别扣2分、5分、10分。 | 15 | |
树木保存率 98%以上;无死株、缺株, 如出现死亡树木,及时报批清理,根据季节及时补种,补苗一律按原品种、原规格、原密度补栽到位。 | 保存率低于 98%的,发现一株死树扣0.5 分,补植树木不合要求的每处扣0.5 分。 | 10 | |
树木扶正及时,灾害性天气及时检查清理断枝、倒伏树木;及时做好抗旱、排涝和防冻工作;新补树木及时做好支撑。 | 未按规定实行值班,扣1分,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扣5分。 | 5 | |
杂草、枯草及时清理,绿地内环境整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 | 有杂草每处扣 0.5 分,有积水、垃圾、杂物每处扣 0.5 分。 | 5 | |
绿篱色块整齐,高度一致,生长良好无明显残缺、徒长现象。 | 明显残缺每处扣 0.5 分,明显徒长每处扣 0.25 分。 | 10 | |
草坪生长旺盛,修剪及时,无空缺,无明显杂草,边缘清晰,及时切边,覆盖率90%以上。 | 明显杂草每平方米扣 0.5 分,覆盖率低于 9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25分,修剪不及时,每一次扣 1 分,边缘不清晰、不及时切边每处扣0.5 分。 | 20 | |
保质保量完成施肥、浇水指令任务。 | 未按时、保质完成树木、色带、草坪每项扣1分。 | 5 | |
按规定完成报送资料、没有被上级通报。 | 未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似情况扣1-6分,市级以上检查中存在问题被通报或扣分的,扣5分。 | 5 | |
管护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 因管护不到位引起树木断枝、伤人等事件,扣2-5分。如处理不当或不及时,扣6-10分。 | 10 | |
小计: | / | 100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
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政务中心大楼绿化养护项目 |
竞谈报价总价(首次) | 人民币: 元/年 |
最后报价响应总价 | 人民币:元/年 |
付款条件 | 完全接受并响应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
序号 | 区域 | 面积(平方米) | 单价(元/平方米/年) | 小计(元/年) |
1 | 主楼前东侧 | 120 | ||
2 | 主楼前西侧 | 120 | ||
3 | 主楼南大门东侧 | 660 | ||
4 | 主楼南大门西侧 | 720 | ||
5 | 主楼西侧 | 120 | ||
6 | 南食堂餐厅北侧 | 300 | ||
7 | 南食堂操作间北侧 | 50 | ||
8 | 裙楼南侧 | 100 | ||
9 | 主楼东广场外围 | 200 | ||
10 | 裙楼东广场外围 | 390 | ||
11 | 裙楼北侧 | 160 | ||
12 | 空中花园 | 260 | ||
13 | 北停车楼垂直绿植墙 | 600 | ||
总计:(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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