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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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张艳秋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H平台C131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建设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H平台C131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一厂区内,厂区中心坐标为:N43°51'27.78",E125°15'46.73"。

  3、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将原设备修造厂房改造为焊装车间;将原丰越公司的涂装车间改造为本项目的涂装车间,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喷涂机硬件扩容、喷涂机新增换色块、输调漆系统增加、W-T转运台新增、涂装台车改造、ED吊具改造、PVC吊具改造及喷蜡吊具改造;将轿车公司HQ3线的总装车间改造为本项目的总装车间;将轿车公司HQ3线的物流库作为本项目的物流库。改建后年产3万台(辆)C131系列车型。

  (二)项目已采取的措施

  1、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1)焊装车间废气

  焊装车间内共设置4台除尘器,用于处理车间内各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其中1#除尘器废气处理后车间内排放,2#除尘器停用,3#、4#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排气筒排放。

  (2)涂装车间废气

  ①电泳工艺废气

  各个工序的废气经相应的1套RTO燃烧装置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

  ②中涂和底漆工艺排放的有机废气

  各个工序的废气经相应的1套RTO燃烧装置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

  ③喷漆室工艺废气

  涂装车间喷漆室设有2套水幕处理装置,用于分别处理一工位和二工位的废气。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排气筒外排。

  (3)总装车间废气

  总装车间废气主要来自整车性能试验和在车间内行驶时排放的尾气和补漆室补漆废气,分别2根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淋雨线废水、涂装车间废水。涂装车间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一汽污水处理厂、淋雨线废水及生活污水经下水管网排入一汽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新开河。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站的生产设备,如压缩机、风机和泵类等。建设单位选择同类型设备中噪声低、技术先进的型号。对声级较大的设备设立了封闭隔音间。

  1.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磷化液、废脱脂液、废酸、废碱送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处理;磷化渣、磷化液过滤布袋、废油脂、废擦布、污水站污泥送一汽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送厂区附近垃圾收集点。

  (三)验收监测结论

  1、废气排放

  总装车间补漆房废气排气筒所排放的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应排气筒高度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50%要求。

  总装车间尾气检测房排气筒所排放的NOx和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50%的要求。

  焊接车间除尘器出口所排放的烟尘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50%的要求。

  中涂/底漆烘干废气RTO排放口所排放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应排气筒高度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50%要求。

  电泳烘干废气RTO排放口所排放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应排气筒高度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50%要求。

  喷漆室一工位废气排气筒所排放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应排气筒高度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50%要求。

  喷漆室二工位废气排气筒所排放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应排气筒高度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50%要求。

  厂界外颗粒物、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标准要求。

  2、废水排放

  涂装车间污水处理装置出口的PH、氨氮、COD、BOD5、SS、石油类、总锌、磷酸盐八项指标日均值均满足一汽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厂界噪声

  该项目厂界外7个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等效声级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固废废磷化渣、磷化液、脱脂液、污泥和废抹布等危险废物由长春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厂区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四)验收结论

  本项目已具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可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

  (2)您对项目验收持什么态度,是否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如不同意说明原因);

  (3)您对环保部门的要求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四、公众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艳秋 联系电话:13596177758

  E-mail:zhangyanqiu@faw.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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