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黄186059519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台2022-1号地块 (项目名称) 台2022-1号地块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致:福建省南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东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fjgx邀招[2023]012号台2022-1号地块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江(泉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海江(泉州)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洛阳镇上浦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6627.65平方米(约合100亩)。其中居住地56371平方米,配套防护绿地9195.1平方米,公园绿地1061.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3112.17m2,上部面积 167175.90m2, 地下室面积55936.2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防护绿带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招标人提供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根据已审批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各项目专项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绘制后续设计服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红线之内,设计时应考虑到与本项目的供水、供配电、污水、雨水、网络(通信)、监控、有线电视、消防、天然气等与本项目的互联互通连接与衔接,必须满足项目整体的全部使用功能。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结构、边坡支护、基坑支护、永久挡墙、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场地平整、道路工程、管线综合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为准。

采购:红线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60天[设计、采购、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安装一体化等];其中设计周期:自本项目中的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

2.7.1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 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 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24日08时30分至2023年 0828日18时00分至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科技路福建宇源轻工有限公司3楼324-328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300元逾期或未购买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9141000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科技路福建宇源轻工有限公司3楼324-328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 enjoy5191.com/)(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江(泉州)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5359981710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科技路福建宇源轻工有限公司3楼324-328

邮编:362000电子邮箱:/

电话:18605951980

传真:/联系人:小黄


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科技路福建宇源轻工有限公司3楼324-328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3-08-24 10: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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