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蕲春县中心】蕲春县智慧物流共配中心分拣机设备采购蕲春县智慧物流共配中心分拣机设备采购3标段:辅助设备(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QC-202410QG-013001004)
金额
162.1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c-202410qg-013001004
预算金额162.1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剑峰15586518288
招标代理机构蕲春县城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建飞0713-7875057
中标公司江苏爱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62.11万元
中标联系人徐冬建
公告正文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QC-202410QG-013001004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智慧物流共配中心分拣机设备采购蕲春县智慧物流共配中心分拣机设备采购3标段:辅助设备(第二次)于2024年11月07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1月29日在蕲春320小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11月2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城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江苏爱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江苏伙伴物流有限公司 厦门力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1621142.5 1580500 1648475
质量(如有)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28日历天 28日历天 28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徐冬建 顾超玮 罗国银
证书名称 / / /
证书编号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蕲春县城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95号
  联系人:张剑峰
  电话(传真):1558651828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公路局旁老旧住宅楼2单元5楼
  联系人:王建飞、叶娜
  电话(传真):0713-7875057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蕲春县齐昌大道 11 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721091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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