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2023年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改造工程项目(工业园区至华丰路雨水管线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zb-2023-02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女士132067628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5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
2023年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改造工程项目(工
业园区至华丰路雨水管线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ZB-2023-027)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2023 年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改造工程项目(工业园
区至华丰路雨水管线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1.13万元,招标人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木兰县,施工内容包括雨水排水工程混凝土管
I级承插口钢筋混凝土管DN1000 560米、II级钢筋混凝土管
D300 300米,顶管工程正级钢
筋混凝土钢承口管DN1000 32米、附属井工程15座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2023年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改造工程项目(工业
园区至华丰路雨水管线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2023年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改造工程项目(工业
园区至华丰路雨水管线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3曰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12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12层)
七、其他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2023 年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改造工程项目(工业园区
至华丰路雨水管线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ZB-2023-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2023 年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改造工程项目(工
业园区至华丰路雨水管线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木发改审批
【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
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2023年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改造工程项目
(工业园区至华丰路雨水管线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木兰县木兰镇;
2.3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木兰县,施工内容包括雨水排水工程混凝
土管I级承插口钢筋混凝土管DN1000 560米、II级钢筋混凝土管 D300 300米 顶管
工程皿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 DN1000 32米、附属井工程15座等内容;
2.4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11.13万元;
2.5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05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3年08月30
日,总工期为119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
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不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
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出具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1
月至2023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
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
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3.3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
理工程师1人,保证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
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最低配备要求。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
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04月03日至2023年04月0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每天08
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请投标人将填写后的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及电汇凭证
发送至767193385@qq com 邮箱内,并在信息栏内备注(ZZZB-2023-027+投标人名称),招标
公司每日17:00进行邮箱确认回复,如未收到招标公司确认回复,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司进行
确认。
4.3售价: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张昊楠
开户银行名称:邮政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号:6221802610007671896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3号楼12层)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
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
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
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白女士
电 话:0451-57083758
招标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451-57083758
招标机构: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
联系人:孟女士
电 话:13206762866
电子邮件:767193385@qq.com
电 话: 13206762866
电子邮件: 767193385@qq.com
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夕(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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