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区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服务项目(QIJ22C0031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共同配送体系建设环境标志产品物流快递共享配送区级物流分拨中心快递物流分拨中心物流配送体系运营服务物流快递整合直线胶带机智能分拣防火墙智慧分拣服务器分拣机高速自动分智能扫码系统落包电气控制系统计算机主控制系统软件接口服务工控机IPC输送胶带机专用伸缩胶带机智能分拣服务器设备恢复正常时能接续原状态连续运行分拣进入格口自动进入收容格口信息技术设备主环安全护栏设备能自动紧急停机安全检修状态开关气压装置气压过低保护功能气压过低时自动停机控制开关安全电压回路水电邮袋袋牌工作着装防护用具垃圾桶喷洒装置易损器具分拣作业文件小件物品打包操作扫描建包标签无线巴枪流水线操作分货配货封发仓配服务搬运装卸车场地整洁拆纸箱临时性服务分类整齐堆放货件网络主支干线班车上下分拣一票多件的大货有线巴枪流水线尾部漏件邮件发件扫描液体货物粗分拣收货口扫描解包拆包装包货垛码放形状要便于清点保管转卸货装卸设备工具家具大橱沙发摩托车铁制品机械设备装车堆码邮件配送轻型厢式货车软件开发建筑业工业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仓储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
金额
18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ij22c00316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冉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秦老师79233606
中标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片区分公司18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区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服务项目(QIJ22C0031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区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服务项目(QIJ22C0031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一、项目号:
QIJ22C0031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
区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片区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城西街道西沙路步行街32号
中标(成交)金额: 1,8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区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服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王洪昌,成应芳,冉晓芳,冉福荣,舒仁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冉老师
采购人电话:7923025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秦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7923360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四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79233606
十、附件
区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022-9-21.doc
区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022-9-21.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160899310276358144
磋商项目名称:区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服务项目项目号:QIJ22C00316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目录2022年9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七、其它有关规定-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五、磋商保证金-4-四、磋商有关说明-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二、资金来源-4-
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验收方式-1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6-二、采购内容-7-一、项目要求-7-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7-八、联系方式-6-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8-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8-六、其他-17-五、保障要求-17-三、付款方式-16-二、报价要求-16-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3-一、磋商费用-2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3-四、采购终止-22-三、无效响应-22-二、评审标准-20-
八、项目验收-27-七、签订合同-2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5-五、成交通知-2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4-三、磋商要求-23-
三、商务部分-33-二、技术部分-32-一、经济部分-30-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9-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8-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7-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的委托,对区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五、其他资料40四、资格条件35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区乡村三级快递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 188.1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198万元。二、资金来源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四楼开标二室)(四)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9月29日)起三个工作日。(三)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或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二)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用户登录/注册。(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磋商有关说明
2、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保证金账号由母账号和子账号共同组成,请填写完整。避免因账号填写不全引起磋商无效),具体账户详见招标公告。1、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用户登录/注册获取账号缴纳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五、磋商保证金(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14:30(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14:30
3.所有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均须从供应商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转(汇)出。2.供应商要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等时间差的因素,对超过时间到账的磋商保证金一律视为未递交磋商保证金和自动放弃本次磋商,开标后与其他磋商保证金一起退还,并当众退还响应文件。注:1.转(汇)款的进账单上必须清楚地标明递交磋商保证金项目的名称;(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00分(二)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3、供应商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本票、保函等方式(不允许使用超级网上银行系统)缴纳保证金。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凭合同书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四)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七、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四楼传真:(023)79241473电话:(023)79233606联系人:秦老师(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结合黔江实际,制定建立黔江区、乡、村三级物流快递共享配送体系,包括区级物流分拨中心、乡(镇)物流节点、村级物流网点的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拟对渝东南区域快递物流分拨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提质增效打造服务品质,加快新农村的综合服务载体,提升区域物流快递物流网络服务发展。为推动城乡配送网络、资源社会物流整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发布,“一号文件”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三农”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结合《关于启用黔江区域集散分拨中心》要求,为使多家物流配送公司共同配合完成黔江区、乡、村三级物流配送,进一步加快黔江区物流网络建设,规范农村物流市场经营秩序,改善农民购物环境,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体系在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和线下交易的融合。项目要求项目技术需求联系电话:(023-79230258)联系人:冉老师
三、技术要求分拨中心的方案需要实现中转场布局工艺流程科学化、分拣高效化,合理满足业务中转时效与场地中转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农村物流配送市场化运营能力,加快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的配送和揽货通道物流快递直接配送范围覆盖所有乡镇物流服务站,快递进村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县域到乡镇每天配送一次,实现区到村配送时间不超过24小时。同时物流快递成本明显降低。提供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场地建立区域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升级改造村级服务站点,打造一部分精品服务站,使其具备功能相对完善的物流服务设施设备和服务能力。以区县为中心,重点乡镇为中转、村级服务点为基础、到户配送为末端的三级物流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群众购物、创业、生活、金融、寄递不出村。黔江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区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运营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如下:二、采购内容
1.2实现设备自动化和信息化的结合,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管理水平,满足高速增长的业务需求,为实现实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集成管理打基础。1.1引入先进的现代化分拣技术,提高分拣效率和准确率,实现集中分拣处理,提高整体设备的运行效率和经济性。1.设备基本要求是:(二)设备具体要求(一)总体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物流快递整合 | 针对区、乡(镇)、村“最后和最初一公里”问题,以共同配送为主要形式,统筹现有邮政、交通运输、第三方物流企业等资源,快递进村覆盖率达到100%;针对乡村市场组建乡村物流团队,规划农村线路全覆盖的统配统送业务,切实提高乡村配送时效,实现城区到乡镇每天配送一次,实现城区到村配送时间不超过48小时。同时物流快递成本明显降低,电商物流快递成本原则上与省会城市持平。物流补贴聚焦农产品上行,推动物流快递企业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 |
2 | 区级物流分拨中心 | 1.建立升级1个区级物流分拨中心:建立一个面积不少于1500 平方米区级物流分拨中心,统一“黔江区物流分拨中心”标识,需具备快递分拣区、物流分拨区、物流仓储区(小件库、大件库寄存库)、农产品简易加工包装区等主要功能区域。 2.配置分拣设备、配送车辆和物流设备等,形成区、乡镇、村三级统一配送体系,实现农产品上行和消费品下行双向统仓共配,提升共同配送效率和市场可持续发展能力。3.统筹乡镇、村物流站点运营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化流程,做好全区物流、快递数据统计工作。 |
2.1根据工艺流程和业务管理的不同需求,系统配置必需的各类传感器,识别器和数据采集器;由计算机对各类信息和数据进行实时处理,使自动分拣系统有序运行,发挥出自动分拣系统的应有效率,完成包裹处理任务。2.设备组成需满足自动分拣机设备1套(含格口100个,格口尺寸为700mm;智能分拣小车92个尺寸500*680mm;智能三段式供包台5个,其他附属设备)及2个伸缩胶带机6米伸8.5米;直线胶带机145米。以及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网络型防火墙(增强级-虚拟化)、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TL9000的智能分拣防火墙和最大支持≥10个PCI-e3.0插槽(支持≥3块双宽GPU卡)的智慧分拣服务器各1台。详见下表:1.5分拣机能够有效适应货物的实际情况,能自动或手工识别货物面单上的条形码,完整获取条码所包含的货物信息并予以处理后进行分拣;或按人工输入的货物信息将货物分拣到位。1.4系统运行节奏平稳,运转顺畅。不同设备的连接处无明显阻尼和颠簸,货物全线输送通畅无卡塞。设备及其附属部件、封闭保护装置无破损,无毛刺,不损坏货物,不对货物封装质量构成威胁。1.3信息系统架构设计、模块分层应符合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有关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则适用国际或企业标准。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高速自动分拣机 | 伺服电动滚筒(大连莫迪)碳钢镀锌机架92个智能分拣单元500mm(W)*680mm(L)功率400W;超静音精密铝型材轨道及支撑件1套、结构件和控制辅助件1套 | 台 | 92 |
2 | 智能供料系统及其组件、供包台智能扫码系统 | 碳钢侧邦机架/三段式高速伺服控制线/驱动,铝合金龙门架/支撑件/控制器/电控模块/扫码器设备组件、i5处理器(国内品牌)内存16G | 套 | 5 |
3 | 落包 | 滑槽及建包架700mm(W)碳钢喷塑/满包自动报警;急停按钮装置;备品备件1套:电器/开关按钮/连接端子/防撞触边/光电传感器/维修工具包/ | 组 | 100 |
4 | 电气控制系统 | 高速交叉带电气控制系统/PLC 、自适应主线速度控制系统、供电、通信系统及其组件、3台直线电机/600N、2台直线电机变频器/22KW、电控辅助系统、电气辅材 | 套 | 1 |
5 | 计算机主控制系统 | WCS主控系统:基于条码、二维码识别的设备主控制系统WCS/仓库数据防篡改加密算法功能/系统数据备份/逻辑控制及规则设置模块/数据逻辑分析处理/多级分拣规则/ | 套 | 1 |
7 | 软件接口服务 | 一套信息化管理系统接口服务对接邮政 | 套 | 1 |
8 | 工控机/IPC | 主机、显示器/研华或同类品牌 | 台 | 1 |
9 | 输送胶带机 | 供包线和供包线(加挡板)、集包线、专用爬坡供包线(加挡板)、集包爬坡线的皮带机及配套,宽带大于800mm | 米 | 145 |
10 | 专用伸缩胶带机 | 伸长段≥8.5米,固定段6米),电功率≥10W | 台 | 2 |
11 | 智能分拣防火墙 | 1、1U机箱,单电源,≥5个千兆电口,≥1个Combo口;防火墙吞吐≥800M,并发连接≥30万,每秒新建连接≥3000,IPSEC VPN吞吐≥20M;默认含IPSEC VPN模块,可扩展SSL VPN模块;支持扩展AI应用识别、IPS入侵防御及AV防病毒功能;2、采用基于访问控制策略的一体化带宽管理模式,能够针对用户、用户组、IP、MAC、时间、应用等进行带宽管理,并且支持共享策略、独享策略、访问控制独享策略等多种带宽策略类型;提供功能截图;3、提供的产品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网络型防火墙(增强级-虚拟化);提供证书复印件。 | 台 | 1 |
12 | 智能分拣服务器 | 1、机架式,≥2U,标配原厂导轨;2、≥1颗Intel 至强可扩展系列3204,每颗处理器主频≥1.9GHz,物理核心数≥6核;3、配置≥32GB 2933MHz DDR4内存,≥24个内存插槽;≥3块600GB SAS 10K 硬盘;最大支持≥10个PCI-e 3.0插槽(支持≥3块双宽GPU卡),提供功能截图;配置≥4口千兆网卡,配置1个热插拔550W电源;支持5℃~50℃工作温度可长期稳定工作,提供功能截图;4、安全性:支持机箱入侵侦测,在外部打开机箱时提供报警功能,安全启动,自动BIOS恢复,快速恢复,系统一键锁定,安全的缺省密码,配置和固件漂移检测,持久日志保存;5、支持TCM/TPM安全模块,可选配置PCIe防护模块,选配提供防火墙、IPS、防病毒和QoS等防护功,提供功能截图。 | 台 | 1 |
3.4系统启动、停机、或紧急停机、满载启动可靠。启动时有声光告警,具有缓慢启动功能。3.3设备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3.2设备任何部位没有易造成人员或物品划伤、破损的毛刺和尖角,若人经常碰触、致极易受伤的突出部位包裹柔性材料,并牢固配备醒目提示标志。3.1设备具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驱动部分设有防护罩或盖板,在有碍人身安全的地方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以确保操作人员及物品的安全。3.安全防护要求2.2设备质量要求和标准,参照邮政和各大主流物流公司设备标准。
3.10在合理位置设置适当数量的紧急停机开关;紧急停机时有告警指示。3.9设备有过载、过热、过流、短路、缺相保护功能,电控等关键部位具有阻燃功能。3.8系统电气安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接地要求。3.7电器及导线无裸露现象,防鼠的部位会采取必要的防鼠措施。3.6当设备发生不同故障时,有相应告警提示形式;遇危险性故障时,还有自动保护措施。3.5当设备因断电、故障告警、或其它原因而非正常停机时,系统保护原有数据信息时间不少于30分钟;在设备恢复正常时能接续原状态连续运行,并能对已在机上,尚未分拣进入格口的在途邮件提供自动进入收容格口的解决方案。
3.16以上未包括的系统安全设计内容可按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执行,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要求符合GB4943《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中的规定。3.15供件区靠近主环的一侧加装安全护栏。3.14当出现危及人员物品安全的情况时,设备能自动紧急停机并告警提示。当系统运行中出现操作出错、设备质量指标异常或其它故障情况时,系统给出告警提示信息。3.13设备设安全检修状态开关。3.12若设备配置气压装置,则具有气压过低保护功能,气压过低时自动停机。3.11控制开关接入安全电压回路。
2.1水电、邮袋、袋牌等处理耗材费用均由供应商提供。购置必要的工作着装、防护用具、垃圾桶、喷洒装置以及易损器具等易耗品,保护工作人员不受伤害和便于工作。2.作业要求1.2要求专职从事该项目的人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分拣人员,不得少于4人。1.1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满足采购人邮件处理需求,机构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各类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操作流程科学,制定的方案合理。1.人员要求:(三)分拣作业具体要求:
(2)文件小件物品打包操作,扫描建包标签;也可单独使用无线巴枪在文件区域逐票扫描入仓;(1)单件在60kg以上的货物不得上流水线,长度超出120cm的货物不得上流水线操作,必须在大货规定区域扫描操作;2.4.1流水线操作2.4参考分拣作业流程:2.3各类邮件的分货、分拣、配货、封发等仓配服务及搬运、装卸车、场地整洁、拆纸箱等临时性服务,按邮政公司处理流程规范执行。2.2作业标准:进站邮件到达后应逐件扫描,开核对扫描结果与进站邮件信息,发现不相符的,应及时联系下一站处理。对邮件破损、运单破损或丢失等问题应按照规定及时在信息系统中上报问题件,并由专人处理。将进站邮件扫描分发给相应人员进行交接,并将扫描分发记录与进站邮件扫描记录进行核对,出现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3)仔细辨认目的地,减少错发件,杜绝野蛮操作,减少破损件。(2)按照目的地的不同,准确分拣、分类,整齐堆放货件。(1)负责对网络主支干线班车的上下分拣工作。2.4.2操作作业流程(4)发件时刻直接使用无线巴枪扫描(选择正确的目的地)。(3)一票多件的大货,用有线巴枪直接扫描主单,手工输入重量,子单可用无线巴枪扫描;
(9)从流水线上将本区域货物捡取后放置于身边托盘上,托盘放置于流水线距离摆货区1米内的区域,超出此区域均视为野蛮扔抛货物。(8)对已经分拣小件装框操作,最后直接将分拣好的小件整框分拣到各个营业部的区域。(7)下半场人员主要为各主干线到达卸货分拣操作,操作准确无误的将货物放至规定的区域,对流水线尾部漏件及时处理,同时协助操作相对紧张的区域,以保障流水线顺畅运行。(6)上半场人员安排主要以分拣为主,主要工作内容:将邮件及货物从流水线上分拣至指定区域,依照邮件抬头书写情况进行粗分拣;待收货结束后,收货口扫描人员回到操作区域再进行邮件发件扫描及细分到大区的各个营业部。(5)流水线区域操作员主要依照大区的分布进行岗位安排,以实现小组团体协作,形成互补,节省人力。(4)熟悉解包、拆包、装包的操作流程。
(3)货垛码放形状要便于清点保管和下一道工序的装卸、搬运,保证人身、货物、行车安全。(2)纸箱包装要箱口向上,液体货物封口向上,怕湿货物露天堆码地面要铺垫防湿垫木,上部要盖严密。(1)货物在场地、仓库和车内的堆垛码放应根据箭头向上等包装指示标志进行,做到轻拿轻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稳固整齐、标签向外、按批分清。2.4.3转卸货作业流程(11)邮件操作完成后清理场地,检查是否有遗漏的邮件,如有要及时进行补救。(10)发件时,操作员将已经分拣好的邮件用拖车拖至指定位置,有扫描员进行出仓扫描。
(9)开关车门时,迎面禁止站人,禁止手扶门框直接推拉车门,禁止用手推车、叉车顶撞车门。(8)卸车时必须由押车员启封或检查后才能开始作业,卸下的货物要件数清楚,码放稳妥,便于清点,发现破损件要通知押车员并单独码放。(7)中途上车货件要堆放在车厢内一侧,或者重新码放,不干扰中途下车货件的通行。(6)货件在车内的依照下车次序进行堆放,即最晚下车的货物放置在最里面。(5)对有可能会造成污染的货物要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4)装车时,押车员要核对件数,做到不错装、不漏装、巧装满载,防止偏重、超重,必要时对易磨损货件采取防磨措施,棚车装载货件不要挤住车门,长大货物不堵车门,包装不合标准或破损不准装车。
3.管理要求(14)货物中转结束后,要及时打扫,以防有邮件拉到仓库中,保持仓库整洁。(13)在分拣中心发现邮件散落、破损等异常情况,需2人以上且必须其中至少有一名管理人员当场查证邮件内容,并核实重量,登记交接,及时上报,除此种情况以外严禁私自开拆邮件,否则视为“监守自盗”。(12)邮件的操作须严格按照分拣中心作业标准进行,严禁扔、抛及乱摆乱放货件,摔、坐、踩、踢、压货件或拖拉文件包、拆包时刀片划破包内件等野蛮操作行为。(11)按规定和操作规程使用分拣中心的装卸设备、工具及其它设施设备。(10)家具(床、大橱、柜、沙发、摩托车等)、无外包装的铁制品或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上网络车。
1.1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采购人邮件处理需求,机构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各类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操作流程科学,制定的方案合理。1.人员和设备要求:(四)、配送具体要求3.3接受社会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市民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到有记录有答复。3.2制定分拣管理制度、装车堆码作业规范、安全保障措施、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措施,对关键岗位进行业务上的技能培训及综合方面的教育训练。3.1供应商与招聘录用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明确作为员工的用人单位及工种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及工资支付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等。
2.3各类邮件配送,按不低于邮政及各大快递物流公司处理流程规范执行。2.2作业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标准》,不低于市场主流配送服务标准。2.1水电、邮袋、袋牌等处理耗材费用均由供应商提供。购置必要的工作着装、防护用具、垃圾桶、喷洒装置以及易损器具等易耗品,保护工作人员不受伤害和便于工作。2.作业要求1.3车辆要求:厢式货车不少于5辆(吨位1.5T,4.2米全新厢式货车),轻型厢式货车不少于12辆。1.2成交供应商原则上都应在每个乡镇设立固定的服务网点和配备服务人员,应确保快件的安全,运营人员不少于40人(乡/镇按每站1-2人)。
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五)、其他内容及要求3.3接受社会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市民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到有记录有答复。3.2制定配送管理制度、运营作业规范、安全保障措施、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措施,对关键岗位进行业务上的技能培训及综合方面的教育训练。3.1供应商与招聘录用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明确作为员工的用人单位及工种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及工资支付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等。3.管理要求
7、供应商自愿自主承担项目建设和运营中的一切安全生产、客户投诉、群众信访、网点撤销等工作和法律责任。6、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明确安全责任,杜绝事故发生。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特点购买相应保险,在运营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所有人员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5、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保证采购人采购项目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辅材、软件或服务等导致采购人采购项目无法正常运行或使用,中标人须免费提供,报价时自行考虑。4、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与项目相关的硬件、软件、服务等采购及建设和安装调试工作,并承担全部工作责任。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是优质产品(包括所有零部件、元器件、附件、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的,并须提供相关产品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安装说明等资料,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能按照技术要求连续运行。所有设备须包装到位,需要的配件必须是包装到达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私自预先安装。3、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人员安排,合同签订后必须在黔江区设立本地化服务网点并配备10人及以上专人服务。2、推动乡镇物流服务站点、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等多站(点)合一,由供应商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寄递规范、安全须知等必须上墙公开。成交供应商应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并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承包服务工作保质保量地正常进行。
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验收方式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成交供应商需配合区商务委项目负责验收工作的服务商团队,做好验收台账、项目推进等相关事宜。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成果存在严重不实,导致采购人有重大损失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0、成交供应商需对系统软件的数据库定期提供系统安全备份。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市场的需求随时进行系统升级,原有主体功能不变的情况下,招标人免费享受中标方的公共系统升级功能。9、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按要求及时填报相关报表,根据采购人要求每月将项目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汇报,同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服务期满后将相关信息数据移交区商务委。8、在项目实施前,项目方案具体在实施前须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采购人有权修改中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造价意见。其中门头设计要求、选址及门头安装、硬件配置、功能、服务内容等必须先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完工后经采购人方验收合格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实结算费用。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不限于:包含货物、安装、税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验收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补偿。二、报价要求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团队资质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按照验收标准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三)验收方式:(二)服务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指定地点。(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五)本项目支付办法及比例: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拨付合同总金额的50%;经区商务委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四)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三)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申请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项目服务需求,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履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三、付款方式
六、其他成交标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服务期内,一切有关服务开展的安全责任、财产损失及相关风险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五、保障要求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最终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四、知识产权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磋商保证金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磋商保证金 |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20%) | 磋商报价(2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服务部分(35%) | 技术参数(15分) | 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15 分。2.扣分条款:2.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中,每有1条负偏离的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扣完为止。 | 提供服务方案 |
2 | 服务部分(35%) | 服务方案(20分) | 根据供应商结合现场具体条件,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出合理的工艺设计方案。方案详细完整、合理的10分,部分合理得6分,不合理和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提供服务方案 |
2 | 服务部分(35%) | 服务方案(20分) |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服务需求提供本项目的安全保障预案、疫情防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安全保障预案;(2)疫情防控方案。安全保障预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明确分工、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方案详细完整、合理的10分,部分合理得6分,不合理和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提供服务方案 |
3 | 商务部分(45%) | 自有车辆(15分) | 供应商自有厢式货车吨位2.75吨及以上车辆在满足5台的基础上,得基础分5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得10分。 | (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上登记的车牌号必须一致)。 |
3 | 商务部分(45%) | 物流配送覆盖率(30分) | 物流配送覆盖全区镇乡街道,每具有1个快递物流服务站得1分,最多得30分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快递物流服务站照片加盖供应商鲜章 |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无效响应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服务10%-20%,工程3%-5%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
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四)修正错误(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
(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七、签订合同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项目验收(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
(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X、履约保证金: | ||||||
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二)其他技术资料(格式自定)(一)技术条款偏离表二、技术部分(二)明细报价表(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年月日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一)技术条款偏离表二、技术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三、商务部分(二)其他技术资料(根据技术需求和评审因素中相关内容提供)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二)其他商务资料(根据商务需求和评审因素中相关内容提供)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
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结束)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二)其他资料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