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繁昌区繁阳镇2023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3-02-02 16:33:05]
繁昌区繁阳镇2023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0CG2023FW8907(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30011号)
二、项目名称:繁昌区繁阳镇2023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森佳农林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街道半汤华府小区31栋2单元1203室
中标金额:5876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繁昌区繁阳镇2023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项目 服务范围:对繁阳镇境内铁门村、范马村、阳冲村、华阳村、缸窑村、戴店村进行枯死松树清理,枯死松树面积约 6435亩,枯死松木数量约2644株。 服务要求:1、制定劳动安全措施和服务方案, 并保证落实到位,编制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清理分小班作业设计,确保项目实施稳妥有序;加强作业人员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枯死松树清理严格按照作业设计与防治需求进行采伐,严禁滥砍乱伐。中标后务必倒排工期,上足作业人员,准备好作业机械,所有工作人员需进行岗前技术及安全培训,配置劳动保护的必备用品。所有工作人员在上岗前,中标单位必须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服务期内,确保不发生事故或由投标人原因引发的次生灾害。若发生事故或由投标人原因引发次生灾害,责任由投标人全部负责并赔偿所有损失。 2、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时间要求完成枯死、病死、变色松树的伐除工作,对伐倒木、枝桠(含直径 1CM 及以上枝条)及时清理,运往招标人指定作业地点,对伐倒树干、1CM 以上枝桠进行粉碎或切片处理(处理全过程摄像并存档备查),粉碎处理粒径不得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得超过 0.6 厘米,枯死松树伐桩不得高于 5 厘米,疫木伐除后,应用专业药剂对伐桩进行全面、安全的无害化处理,并用 0.8 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编号牌放在塑料薄膜内,用土四周压实塑料薄膜;对松树枯死木就近进行粉碎、自行处理。 3、人员要求:1、投入本项目负责人 1 名,必须亲临作业现场统筹安排跟班调度指挥, 直到本项目现场作业完工后方可撤离项目作业现场。2、必须投入满足本项目的现场作业人员 20 名,工作内容:清理枯死松树。上述人员数量为最低配额要求,不得减配,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机械设备要求:油锯 10 台,手持全球定位仪(GPS)5 台,照相机 2台,望远镜 5 台,单次存储量不低于 5G 的粉碎时所使用的摄像机 1台,上述设备为最低数量要求,不得减配,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档案要求:必须在各项施工作业时同步建档立册,粉碎或削片处理全程摄录影像,分类建立日志台账,形成包括但不限于影像、日志、图表、文字材料等形式的系统资料,及时归档整理储存保管。 6、其他保障要求:需投入相应的交通车辆,满足本项目要求,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枯死松树清理作业任务。 服务时间: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汉庆、郑伟、何宏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7051.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中标供应商业绩:业绩一:和县 2022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项目,签订时间:2022.3.14;业绩二:2020 年巢湖市亚父街道办事处枯死松树清理项目,签订时间:2020.3.12;业绩三:巢湖市2019年东庵森林公园枯死松树砍伐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0.1.17。
(三)被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安徽省友林林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原因: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单次存储量不低于5G的粉碎时所使用的摄像机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购置发票未注明摄像机的存储量不低于5G,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因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
联系方式:13956170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则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瑞星城东区D1-4
联系方式:15156312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逸东
电 话:15156312112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