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1-340406-04-01-482900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朱集东煤矿1421(3)工作面地面瓦斯治理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朱集东煤矿1421(3)工作面地面瓦斯治理井工程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泰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7日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淮南市潘集区潘集镇,项目总投资9191.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8%。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①瓦斯治理井:本项目在朱集东煤矿1421(3)工作面共设计2口“L”型地面瓦斯治理井,编号为ZJ3-1、ZJ4-1。ZJ3-1井依托现有西二U3井场(ZJS21-13-U3-H井场)公辅设施施工。ZJ4-1井依托现有西二U4井场(ZJ21-13-U4-H井场)公辅设施施工。
②输气管线支管线1:采用DN110 PE100管路,管路起点为U3井场ZJ3-1地面瓦斯治理井,终点为ZJ21-13-U4-V井场预留接口,管路路线长280m,采用定向钻敷设。主要承担ZJ3-1井口来气接收并向下游主管线输送的任务,总体由北向南,设计压力0.4MPa,设计输量3000m3/d。
③输气管线支管线2:采用DN110 PE100管路,起点为U4井场ZJ4-1地面瓦斯治理井,终点为西二1号井场支管中部D点预留接口,路线长940m,采用定向钻敷设。主要承担ZJ4-1井口来气接收并向下游主管线输送的任务,总体由北向南,设计压力0.4MPa,设计输量3000m3/d。(说明:①已建管线及预留对接口不在本次评价范围;②依托的井场已单独履行环评手续,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
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301-340406-04-01-482900。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总体污染控制措施。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淮南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路面全部硬化;非作业地面裸露的场地必须绿化或严密覆盖,施工区域四周建设围挡围堰,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粉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有效覆盖,设置冲洗平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喷洒和清洗;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防止污染周围水体;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措施: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施工期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加强车辆管理并使用清洁燃料,不得在施工区内搅拌水泥,施工期采用商品混凝土。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租赁周边居民民房做为员工生活设施,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农用,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和定向钻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泥浆水不外排。车辆经过冲洗平台产生的冲洗废水经配套的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PE管熔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移动VOCs处理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新型、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和施工管理。井场及施工场地四周布置声屏障。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泥浆、钻井岩屑、施工废料。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泥浆、钻井岩屑沉淀、干化后用于道路维护材料。废含油抹布和废含油手套(集中收集)、废机油、废机油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给有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理。
(6)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对项目区土壤的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项目结束之后进行复垦工程,对施工道路进行恢复。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7)风险防范措施。选线避开居民区以及复杂地质段;对沿线人口密集、房屋距管道较近等敏感管段,提高设计系数,增加管道壁厚。运营阶段建立安全管理机制,做好管线的巡线和维护、设备的检修、事故时的抢修、封堵等作业,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8)针对敏感点的防护措施。1、井场及施工场地厂界设置声屏障;2、高噪声设备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布置;3、管线选择远离敏感点的穿越线路;4、检修放空选择在白天进行;5、车辆密闭运输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在敏感点附近低速行驶、禁止鸣笛。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管道密闭的输气工艺,选用优质PE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设计时充分考虑抗震,预留足够的变形冗余,管道设置应急截断阀,保证正常生产无泄露;检修放空产生少量煤层气经过放空系统排放,日常加强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每年定期开展泄露检测。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正常情况下无噪声产生。非正常情况下检修放空选择在白天进行,尽量减少放空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联系方式:传真:0554-2675573 电话:0554-2675447
联系地址:淮南市朝阳中路42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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