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北大洪山区野百合、野生猕猴桃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安陆市黄金村野百合、蕙兰、春兰原生境保护片区)(EPC)湖北大洪山区野百合、野生猕猴桃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安陆市黄金村野百合、蕙兰、春兰原生境保护片区)(HBAL-202310SZ-022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北大洪山区野百合、野生猕猴桃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安陆市黄金村野百合、蕙兰、春兰原生境保护片区)(EPC)湖北大洪山区野百合、野生猕猴桃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安陆市黄金村野百合、蕙兰、春兰原生境保护片区)(HBAL-202310SZ-02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1 17:4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湖北大洪山区野百合、野生猕猴桃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安陆市黄金村野百合、蕙兰、春兰原生境保护片区)(EPC)湖北大洪山区野百合、野生猕猴桃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安陆市黄金村野百合、蕙兰、春兰原生境保护片区)(HBAL-202310SZ-02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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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AL-202310SZ-02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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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大洪山区野百合、野生猕猴桃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安陆市黄金村野百合、蕙兰、春兰原生境保护片区)已由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3〕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陆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安陆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卓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安陆市王义贞镇黄金村 建设规模:湖北大洪山区野百合、野生猕猴桃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安陆市黄金村野百合、蕙兰、春兰原生境保护片区)(EPC),具体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田间工程、附属工程、仪器设备购置及其他内容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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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寿命周期的实施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18 合同估算价:1187.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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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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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2.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设计:需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⑴市政行业(相关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⑵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需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⑵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拟派项目人员要求:⑴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⑵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⑶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可兼任);⑷技术负责人: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⑸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等具有符合本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采购、管理等能力。拟派的以上项目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合同和2023年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类似项目施工或EPC业绩(合同投资额≥600万元)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告网站链接,上述业绩相关证明文件不齐全不予认定(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信誉要求:详见附录“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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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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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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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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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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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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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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