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山市泥溪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钟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028-859555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乐山市泥溪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泥溪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中发改政策[2021]2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政策[2021]20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全福街道
2.1.2建设规模: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建设水质净化湿地约35976.05㎡(约53.96亩),其中:白马镇水产养殖密集区下游流域水质净化湿地面积约为23951㎡(35.93亩),包含前置沉淀塘2000㎡、垂直潜流湿地16670㎡、淤泥干化场350㎡、厂区道路146m、管理用房62㎡、水质在线监测房13.44㎡、一体化提升泵站一座(10000m3/d) ;
全福村流域水质净化湿地面积约为12025.05㎡(18.03亩),包含垂直潜流湿地9437㎡、淤泥干化场170㎡、厂区道路183.17m、管理用房62㎡、水质在线监测房13.44㎡、一体化提升泵站--座(6000m3/d) ;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所有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24个月运维管理期等全过程工作,包含水质在线监测系统2套,主要监测指标:CODcr、高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等水质指标。
2.2.1勘察: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详细勘察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2.2设计:对本项目进行人工湿地水质提升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2.3施工: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2.4水质提升目标
流域水质净化湿地设计出水主要指标(CODcr、NH3-N、TP)达到或优于《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本标段工期:1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勘察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及具有入川登记证。
3.1.2业绩要求:
勘察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1个已完成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整治类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此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1个已完成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1个河道整治类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此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1个已完成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1个河道整治类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此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1.4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1.5勘察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3.1.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3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授权、承诺、盖章、递交等。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 月 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6 月14 日23时59分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 (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月 7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 A座五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0833-255130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叮咚街87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830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钟老师
电 话: 0833-2133353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3栋1单元17层1701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 028-85955513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2-511102-16-01-202903
相关资料下载:乐山市泥溪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
乐山市泥溪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泥溪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中发改政策[2021]2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政策[2021]20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全福街道
2.1.2建设规模: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建设水质净化湿地约35976.05㎡(约53.96亩),其中:白马镇水产养殖密集区下游流域水质净化湿地面积约为23951㎡(35.93亩),包含前置沉淀塘2000㎡、垂直潜流湿地16670㎡、淤泥干化场350㎡、厂区道路146m、管理用房62㎡、水质在线监测房13.44㎡、一体化提升泵站一座(10000m3/d) ;
全福村流域水质净化湿地面积约为12025.05㎡(18.03亩),包含垂直潜流湿地9437㎡、淤泥干化场170㎡、厂区道路183.17m、管理用房62㎡、水质在线监测房13.44㎡、一体化提升泵站--座(6000m3/d) ;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所有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24个月运维管理期等全过程工作,包含水质在线监测系统2套,主要监测指标:CODcr、高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等水质指标。
2.2.1勘察: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详细勘察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2.2设计:对本项目进行人工湿地水质提升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2.3施工: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2.4水质提升目标
流域水质净化湿地设计出水主要指标(CODcr、NH3-N、TP)达到或优于《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本标段工期:1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勘察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及具有入川登记证。
3.1.2业绩要求:
勘察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1个已完成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整治类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此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1个已完成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1个河道整治类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此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1个已完成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1个河道整治类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此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1.4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1.5勘察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3.1.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3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授权、承诺、盖章、递交等。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 月 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6 月14 日23时59分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 (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月 7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 A座五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0833-255130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叮咚街87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830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钟老师
电 话: 0833-2133353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3栋1单元17层1701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 028-85955513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2-511102-16-01-202903
相关资料下载:乐山市泥溪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