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高铁北站TOD综合体项目(D1地块)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高铁北站TOD综合体项目(D1地块)(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越发改(镜湖)初设【2021】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绍兴北站站前区,东至D2地块,南至于越路,西至站前大道,北至绸缎路。
2.2建设规模:绍兴高铁北站TOD综合体项目(D1地块)项目总投资约123459.97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2650平方米(33.975亩),新建科创办公等用房总建筑面积131931.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0909.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022.25平方米,基坑最深深度-13.3米,最高18层,并配套场外道路、管线及景观绿化等设施。
招标估算价:66.669万元。
2.3 招标范围:
2.3.1.根据法律法规、规范、设计图纸和周边相关产权部门的要求,完成基坑围护工程及周边现有设施、管线的监测/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1、绍兴高铁北站TOD综合体项目(D1地块)基坑围护工程监测:包括桩水平位移监测、沉降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及支撑轴力监测等内容;
2.3.1.2、建筑物沉降观测:建筑物全寿命(建设阶段和使用阶段)沉降观测和倾斜观测。
2.3.1.3、周边建(构)筑物及管线的沉降及安全监测。
服务内容:实际基坑监测及主体建筑沉降观测数量不得低于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数量。合同总价包干。施工期间须做好周边构筑物及管线的沉降及安全监测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4 从合同签订后开始,根据设计图纸、基坑监测评审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安排监测工期,监测工期和观测工期满足本项目施工进度及设计要求。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测、检测范围内相关产权单位的要求。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
(2)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不含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
(3)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
其他要求
(1)浙江省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2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类或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3.3其他要求: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地下室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深基坑最大开挖深度10米及以上的基坑工程监测项目。
如投标业绩项目为联合体形式中标的,投标人须为投标业绩项目合同的牵头单位。
须同时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
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未能体现地下室建筑面积或基坑开挖深度数据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业绩证明或能够体现地下室建筑面积、基坑开挖深度数据的图审报告。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1月30日至 2021年1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招标文件获取资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871132807@qq.com)并注明联系方式,资料如下:单位介绍信、获取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业绩要求及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以上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必须以企业基本账户转帐或电汇的形式;收款人: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01358327200,开户行:中国银行杭州城东支行。注: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6.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
6.2 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不设技术标)。
6.3 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12月06日 9 时 30 分。
7.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联系人: 张振良
电 话:0575-8535676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
联 系 人:张瑜
电 话:15268159983
投诉质疑受理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单工
联系方式:13587333901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