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TPZB-HH-2022-030: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99.7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pzb-hh-2022-030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杨淇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梅15096876167
中标公司元阳县联合建安有限责任公司99.79万元
中标联系人白玉明
公告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PZB-HH-2022-030
二、项目名称: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
供应商名称:元阳县联合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南沙镇人民路91号
成交金额(万元):99.7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标段名称: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 |
名称: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 |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
项目经理:白玉明 |
执业证书信息:云253201920215311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健、李碧、黄建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价格〔2011〕534号规定并结合市场情况,服务费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给受托方。
金额: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元阳县俄扎乡财政所
地址:元阳县俄扎乡
联系方式:18987664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明珠家天下小区商住楼B幢9号
联系方式:15096876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梅
电 话:15096876167
小微-牛场.pdf 小微-牛场.pdf 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定稿.docx 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定稿.docx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元阳县俊扎乡人民政府的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属于建筑行业;承建企业为元阳县联合建安有限
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7人,营业收入为10021.53万元,资产总
额为16429.06万元,属于小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Y
H
县
企业名称(盖章):元阳县联合建婴有限责任
5325001
日期:2022年06月16日
215
日期:二O二二年六月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项目编号:TPZB-HH-2022-030竞争性磋商文件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8-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7-第三章工程量清单-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
项目编号:TPZB-HH-2022-030一、项目基本情况: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47-第六章评审办法-37-
项目概况 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明珠家天下小区商住楼B幢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6-1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采购需求:建设内容包含:1、牛圈:713平方米;2、生产用房:80平方米;3、化粪池:50立方米;4、水池:100立方米;5、原猪厩拆除:1258平方米;6、排污管:60米;7、排水沟:121米。最高限价(万元):100预算金额(万元):10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
(1)资质证书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评审中价格给予3%的扣除:(1)小微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明珠家天下小区商住楼B幢9号)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06-0609:00至2022-06-1317:30,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一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②项目经理(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证明材料。(3)业绩要求:供应商(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项目业绩(指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响应文件内提供原件扫描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供应商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时间:2022-06-1709:3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明珠家天下小区商住楼B幢9号)。截止时间:2022-06-1709:3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元):1200
其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形式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现场开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明珠家天下小区商住楼B幢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8987664798地址:元阳县俄扎乡名称: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15096876167项目联系人:李梅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096876167地址:蒙自市明珠家天下小区商住楼B幢9号名称: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适用范围二、总则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元阳县俄扎乡 联系人:杨淇 电 话:18987664798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明珠家天下小区商住楼B幢9号 联系人: 李梅 电 话:15096876167 |
3 | 项目名称 | 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 |
4 | 项目地点 | 元阳县俄扎乡俄铺村委会依戈村地界 |
5 | 建设内容 | 1、牛圈:713平方米;2、生产用房:80平方米;3、化粪池:50立方米;4、水池:100立方米;5、原猪厩拆除:1258平方米;6、排污管:60米;7、排水沟:121米。 |
6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7 | 质量要求 | 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
8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A.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副本不限)。 B.供应商属于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加盖公章)。 C.供应商属于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由自然人本人签字)。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或提供由基本开户银行在磋商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自然人本人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磋商截止日前三天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评审中价格给予3%的扣除:(1)小微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证书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供应商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供应商(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项目业绩(指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响应文件内提供原件扫描件);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一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②项目经理(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
9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
1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 |
1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 |
14 | 分包 | 不允许 |
15 | 偏离 | 允许细微偏离,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工期提前、质量标准提高,处罚额度增大等)。 |
16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答疑书(如有)、补遗书(如有)或通知(如有)等。 |
17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磋商截止时间5天前 |
18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17日09时30分 |
19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发出后1日内 |
20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发出后1日内 |
21 | 磋商有效期 |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22 | 磋商保证金 | 无 |
23 |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 / |
24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1年度 |
25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9年1月至今 |
2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 不允许 |
27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和盖单位公章。 |
28 | 响应文件份数及递交要求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壹套。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
29 | 装订要求 | 不得采用活页夹,并在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
30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 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投递单位(盖章): ;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31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明珠家天下小区商住楼B幢9号) |
3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33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2022年06月17日09时30分 磋商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明珠家天下小区商住楼B幢9号) |
34 | 磋商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工作人员检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随机顺序 |
35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1名和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
36 | 评审标准和办法 | 综合评分法,采购人不保证最低价成交。 |
37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 |
38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由采购人成交单位在合同洽谈时确定,总金额不超过成交价的10%。 |
39 | 最高限价 | 1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
4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41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20%及以上,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报价作为无效处理,评分时,磋商报价分以零分计。 上述供应商报价指最终报价。 |
42 | 磋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至磋商现场查验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
43 | 关于要求成交单位办理的其他事宜 | 合同签订前,成交单位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以方便合同备案。 成交单位合同签订后2日必须将合同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文件不超过10M)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
3.1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费用、中标服务费(1)本磋商文件“磋商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条件。2.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1.2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法律规章编制。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4.4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3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3.2中标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2.1磋商文件由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2.磋商文件的构成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发生影响响应文件被拒绝或按照无效处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1本磋商文件阐明了供应商所需提供项目范围和项目磋商的程序,是本次采购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1.概述三、磋商文件说明
(6)评审办法;(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技术标准和要求;(3)工程量清单;(2)供应商须知;(1)磋商公告;
3.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发出的澄清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3.1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无论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书面澄清文件应向所有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当日内,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申请将可能被拒绝。2.2除2.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7)合同主要条款;
2.计量单位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磋商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语言四、磋商响应文件3.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下列部分:4.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本次采购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3.报价货币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7)、其他材料6)、资格审查资料5)、项目管理机构4)、施工组织设计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无6.磋商保证金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写。5.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删改,否则对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8.3磋商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视为无效。8.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8.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为准。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7.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申请将被拒绝。
9.2正本制作应符合以上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申请处理。副本内容应与正本内容一致,如出现正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9.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供应商签字和盖章的,供应商应签字和盖章。9.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8.6磋商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特殊情况可增大幅面。8.5磋商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8.4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逐页编制页码。
11.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盖章并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0.3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注明内容详见须知前附表规定。10.1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0.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五、会议议程及磋商12.3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12.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盖章、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12.1供应商在递交了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1.2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磋商小组评审时,“磋商函”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确认。1.2磋商会议开始前,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监督。1.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供应商参加磋商。1.说明
(4)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磋商会的与会人员,宣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1)宣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2.1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宣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并将按以下程序进行:2.会议程序
(10)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9)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按照抽取的顺序进入磋商程序;(8)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7)宣布进入磋商小组评审及磋商阶段。(6)各供应商抽取磋商顺序。(5)开标并宣读供应商承诺的初始报价、质量承诺、工期承诺等内容。
3.2磋商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2014]214号令)等规定的程序和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3.1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3.磋商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或相关采购政策顺序推荐。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1)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3.8磋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按照无效文件处理:3.7磋商过程应做好记录,相关各方签字确认。3.6如果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3.5磋商小组认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磋商小组判定响应文件是否具有响应性的依据是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4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相应程度进行审查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磋商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6)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的资格文件的;(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3)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而未签的;(2)磋商响应文件未分正、副本及正副本数量不符合要求的;(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
1.确定成交磋商成交人与公告成交结果六、确定磋商成交人(10)其它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9)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要求的;(8)磋商响应文件重要指标描述不清和文字、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辨认的;(7)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包括格式、内容)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
1.1采购人与磋商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签订合同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3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磋商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1.2结果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1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3.1磋商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履行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磋商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或减少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1.3采购人不得向磋商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磋商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做实质性修改。1.2由于磋商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磋商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磋商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供应商的;(l)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磋商:8.1重新磋商八、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签署地进行处理。
1.报价说明九、其他重新磋商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磋商。8.2不再磋商(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成交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3.本磋商文件的未尽事项,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2.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第2轮(即最终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为评审依据),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若超过第一次报价,将做无效报价处理;评分时,磋商报价分以零分计。第1轮: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的同时在文件中第一次报价。本次磋商报价采用工程总价报价。本项目采用2轮报价。
(项目名称)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无
唱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
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项目名称: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
小写(元) | 大 写 | ||
1 | 投标总价 | ||
2 | 质量承诺 | ||
3 | 工期承诺 | ||
4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5 | 备 注 |
六、其他材料五、项目管理机构四、施工组织设计三、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作为第一次磋商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采购人名称):(一)磋商函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七、资格审查资料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2)随同本磋商函递交的磋商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如我方获得成交资格:
传真:电话:网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供应商:(盖单位公章)5.(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磋商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1.2.4 | 姓名: | |
2 | 工期 | 1.1.4.3 | 天数: 日历天 | |
4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
…… | …… | …… | …… | |
…… | …… | …… | …… |
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四、施工组织设计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6)施工主要工序(5)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3)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2)施工技术方案(1)施工组织设计大纲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参考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供应商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可自行把下列图表添加到相应的项目中。(8)其他需说明的内容(7)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人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 施工 部位 | 备注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单位:人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五、项目管理机构附表六:临时用地表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六、供应商认为还须提交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项目安全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身份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社保证明等复印件。(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 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资产构成情况及供应商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 ||||||||
备 注 |
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属于建筑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的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第1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则无需提供该内容。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如实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注: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该内容。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项目名称: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最终报价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第3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三)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
最终报价 | 小写: | |
大写: | ||
质量承诺 | ||
工期承诺 | ||
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一、评审办法前附表第六章评审办法2、最终报价不能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注:1、此表禁止装入响应文件中,请自备2-3份盖章后带至磋商现场;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按手印):
标准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形式 评审 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签字或盖章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7项规定 | |
响应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 | |
响应文件的装订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响应文件比较 |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数据50%以上雷同或其他明显串通磋商行为。 | |
资格 评审 标准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供应商资格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供应商资格要求”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供应商资格要求” | |
响应 评审 标准 | 工期承诺 | 120日历天 |
质量承诺 | 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 |
磋商报价 | 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 |
其它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内容:磋商小组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为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磋商小组组成:一、磋商小组及磋商内容为保证磋商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磋商办法如下:
2.1初步评审标准二、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三步:经磋商确定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第二步:对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1)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初步评审时发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废标处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7)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6)供应商在停止参加采购处罚期限内参加采购并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或参加采购后受到停止采购处罚,在处罚期内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5)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相关证件或证件不齐全;或证件未经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的或失效的;(4)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没有参加开标的;或未提供身份证件的或证件失效的;
(1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1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10)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最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2)技术部分:满分80分。(1)商务部分:满分20分;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5)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
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技术标的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4技术部分统分原则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应由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者声明函的,不予认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2.3对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按照以下办法进行评分:具体打分分值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
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 (20分) | (1)报价(20分) | |
技术部分 (80分) | (1)施工组织设计(60分) (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20分) | |||
2 | 磋商报价(20分) | 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 20 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
3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60分) | 施工技术方案评审评分(满分13分) | 第一个档次: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施工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施工部署全面的得10-13分; 第二个档次: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但对施工指导性一般,施工措施具体但针对性一般,施工部署全面的得6-9分; 第三个档次: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缺乏指导性,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基本合理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得1-5分; 第四个档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存在有明显错误的不得分; | |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 | 第一个档次: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且针对性好的得4-5分; 第二个档次: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2-3分; 第三个档次: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明显缺乏针对性的得1分; 第四个档次: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有重大缺陷或错漏的不得分; | |||
施工主要工序评审评分(满分12分) | 第一个档次: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可行保证措施的得10-12分; 第二个档次:施工主要工序有阐述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基本得当,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的解决方案,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得6-9分; 第三个档次: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全面、基本合理,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得1-5分; 第四个档次: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基本全面,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不可行的不得分; | |||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 | 第一个档次: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好,在报价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4-5分; 第二个档次: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但针对性一般,在商务部分报价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2-3分; 第三个档次:有基本具体、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在商务部分报价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1分; 第四个档次: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且在商务部分报价中有相对应的费用的,但不具体存有错漏的不得分; | |||
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 | 第一个档次: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4-5分; 第二个档次: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2-3分; 第三个档次: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分; 第四个档次: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工期保证措施存在问题,无违约责任承诺的不得分。 | |||
施工进度计划评审评分(满分5分) | 第一个档次: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得4-5分; 第二个档次:施工进度计划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2-3分; 第三个档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投标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得1分; 第四个档次:施工进度计划中工序搭配逻辑关系有错误,关键线路不明确有错误的不得分; | |||
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 | 第一个档次: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得4-5分; 第二个档次: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但针对性和指导性一般的得2-3分; 第三个档次: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呼应,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得1分; 第四个档次: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能呼应的不得分; | |||
施工机械投入评审评分(满分5分) | 第一个档次: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合理、准确且明确的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得4-5分; 第二个档次: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基本合理、基本准确且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得2-3分; 第三个档次: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工程要求,但施工机械搭配不当的得1分; 第四个档次: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相呼应,不满足工程要求的不得分; | |||
施工总平面图评审评分(满分5分) | 第一个档次: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且针对工程实际的得4-5分; 第二个档次: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2-3分; 第三个档次: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基本合理,但没有针对性的得1分; 第四个档次: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合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不得分; | |||
4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20分) |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20分) | 第一个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的得16-20分; 第二个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的得10-15分; 第三个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没有针对性的得1-9分; 第四个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不得分;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3、采购人不承诺最低报价中标。2、磋商小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使用组织设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仍相同由磋商小组成员不记名投票确定顺序。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磋商成交人。若排名第一的磋商成交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情况,采购人可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也可以重新磋商。1、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合计为该供应商总得分。三、磋商成交人的确定
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合同签订双方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约定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签订地点: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书同合(委托采购)
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法定代表人:采购单位(签章):云南省财政厅制签订日期:年月日
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一、协议双方:俄扎乡俄铺村委会牛养殖项目经云南省财政厅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根据采购结果,确定由成交。结合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相关约定,现拟定如下施工协议: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施工单位(签章):项目地点:
5、付款方式:。4、工期要求:。3、质量要求:。1、施工范围:。二、协议内容:项目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1、甲、乙双方必须积极配合,严格按甲方的要求组织实施好各项工程,不得任意改变。五、其它事项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及中标单位响应文件的相关承诺,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元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四、履约保证金施工方在完成施工后,须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方对施工内容组织验收并签字,施工单位保存好档案资料三、验收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七、甲乙双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执行,如有违约将对违约方处罚总工程款10%的违约金。六、本协议根据项目地点所涉及的工程,甲、乙双方只履行该项工程的有关条款。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由甲方下达《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告知乙方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解除施工协议。2、甲方在每道工序中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监督,并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项目成交通知书。2.成交单位《响应文件》;附:1.《采购文件》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请共同遵照执行。九、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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