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中医院等保测评项目2023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春市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医院等保测评项目202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3-12-01389-JLTC-2023100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等保测评项目20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测评的系统涉及到长春市中医院内部3个等级保护三级系统测评服务:

序号

服务系统名称

级别

服务 类型

1

中医确有专长考试报名系统

三级

测评服务

2

医院信息系统

三级

测评服务

3

医联体康复管理系统

三级

测评服务

 

投标人应通过访谈、核查、测试等三种不同技术手段对目标系统进行充分测评,对测评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定期汇报,并给出整改建议。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5日内完成等保测评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3.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3.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3.5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如果为省外测评机构投标时应依据《吉林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的公安递交相关材料。投标人应配备满足项目交付所需的项目团队,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测评师资格,并提供符合投标要求的测评师资格证书及最近6个月项目所在省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社保的所在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大厦(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大厦(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长春市中医院等保测评项目2023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JM-2023-12-01389-JLTC-2023100

1.2招标名称:长春市中医院等保测评项目2023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0万元

1.5招标内容:长春市中医院等保测评项目2023

本次测评的系统涉及到长春市中医院内部3个等级保护三级系统测评服务:

序号

服务系统名称

级别

服务 类型

1

中医确有专长考试报名系统

三级

测评服务

2

医院信息系统

三级

测评服务

3

医联体康复管理系统

三级

测评服务

 

投标人应通过访谈、核查、测试等三种不同技术手段对目标系统进行充分测评,对测评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定期汇报,并给出整改建议。

1.6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5日内完成等保测评服务。

1.7服务地点:长春市中医院指定地点;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如果为省外测评机构投标时应依据《吉林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的公安递交相关材料。投标人应配备满足项目交付所需的项目团队,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测评师资格,并提供符合投标要求的测评师资格证书及最近6个月项目所在省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社保的所在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 2024年1月3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招标文件款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大厦(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满足3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或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长春市中医院

地    址:长春市台北大街1913号

联 系 人:张惠东

联系电话:0431-8105154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联 系 人:徐苗

联系电话:0431-88657019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苗

电 话:13944800655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86565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医院     

地址:长春市台北大街1913号        

联系方式:张惠东 0431-81051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联系方式:徐苗 13944800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苗

电 话:  0431-8865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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