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园中桥护栏改造工程(施工)候选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1.3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0591-83808055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91-8773117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委托对园中桥护栏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131万元。具体工程量以实际下达的任务单为准,造价为暂定价。合同限价=131.375万元*(1-K)=115.61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均须以此金额填报)。实际以财政审核为准。本项目下浮率K值= 12% 。结算造价=审核后造价×(1-K);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增设钢结构防撞护栏,对现有混凝土护栏和钢栏杆进行防腐涂装,并完善标示标线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1313750 元,发包价1156100元;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不存在被闽建筑【2018】38 号文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0 月8日至2024 年10月12 日上午09 时00 分00 至12 时00 分00 秒,下午14时30分00秒至17时30分00秒(工作时间内)至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3号天骅大厦10-1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②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上午09时30分00 秒(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台江区宁化街道德榜路79号福机新苑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指收据或发票。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易招拍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yizhaopai.com/#/hom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台江区宁化街道德榜路79号福机新苑办公楼,邮编:350004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808055 ,传真:/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10-18 ,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731173,传真:0591-87731143

联系人:王工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发包办

地点:台江区宁化街道德榜路79号福机新苑办公楼

电话:0591-22031582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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