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采购聚异戊二烯避孕套项目(项目编号:zbhctj(2024)00706)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8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hctj(2024)00706
预算金额8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恩博186980290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9
公告正文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采购聚异戊二烯避孕套项目 (项目编号:zbhctj(2024)0070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采购聚异戊二烯避孕套项目 (项目编号:zbhctj(2024)0070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采购聚异戊二烯避孕套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春(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27号(中北数科园综合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hctj(2024)00706
项目名称: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采购聚异戊二烯避孕套项目
预算金额:81.0万元
最高限价:81.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1 81 其他避孕药物用具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采购聚异戊二烯避孕套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四)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 1 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 1 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受权人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登记表、附件和可能有的注册变更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27号(中北数科园综合楼))
方式:采用电话及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领取纸质版文件。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27号(中北数科园综合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佟楼佟卫里 19 号
联系方式:022-23515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27号(中北数科园综合楼)
联系方式:18698029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恩博
电话:1869802909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华春(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8日

相关公告:
  • · [采购意向公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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