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昌街道2023年度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陆家桥港、闵家堰港、倪家堰港)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357532652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昌街道2023年度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陆家桥港、闵家堰港、倪家堰港)
海昌街道2023年度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陆家桥港、闵家堰港、倪家堰港)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昌街道2023年度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陆家桥港、闵家堰港、倪家堰港)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宁市海昌街道星光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海昌街道星光村

2.2建设规模:海昌街道2023年度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陆家桥港、闵家堰港、倪家堰港)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疏浚河道长度5195米,其中陆家桥港长度1630米,清淤土方11410m3;闵家堰港长度1495米,清淤土方11212.5m3;倪家堰港长度2070米,清淤土方17595m3

2.3期:20221231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省水利厅颁发的叁级聘用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法人代表、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任命书)、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合同项目负责人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

3.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8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1021日至2022年1031日140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善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因疫情期间,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文件可以采用现场提交形式或邮寄形式,采用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递交后随即离开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健康码异常的人员禁止入内,行程卡带“*”的人员应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递交时间:2022年1031日下午13301400,递交地址:海宁市海昌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1206开标室。

如采用邮寄的请投标单位留足充足的邮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寄达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后果自负,邮寄联系人:马陈杰;联系电话:13575326528;邮寄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人: 海宁市海昌街道星光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海宁市海昌街道星光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四楼

编:314400 编:314400

人:朱先生 人:张女士

677608(政府网) 话:0573-80709920

真: / 真:0573-80709920

2022年10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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